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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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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长春龙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项目单位签订监管协议。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在河北省张北县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工程总投资226,511.19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20%,其余建设资金由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注册资本金按持股比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公告》(2021-017)。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18)。

(四)审议《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一一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19)。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1年3月25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8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平价风电项目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

4、参与表决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18)。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9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一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平价风电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公告》(2021-017));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18))。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 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

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

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在河北省张北县投资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该项目工程总投资226,511.19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容量300MW,项目公司为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境内,场址距张北县城区25公里,平均海拔约为1460m,地势平坦。项目20年总发电量为1548万兆瓦时,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608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26,511.19万元(含送出线路),运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372元/千瓦时(含税),测算全投资收益率(税后)8.41%,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4.81%,总投资收益率为6.04%,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7.41%,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26年,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由其余建设资金由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方式解决。注册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大型风电项目占比,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巩固河北地区的新能源市场,项目建成后,公司在河北区域将实现“百万基地”,并与后续项目形成规模发展。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可能存在弃风限电的风险。

保障措施:

1)2020年8月,张北一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工程投运,电网正在开展康保变接入负荷转移事宜。上述特高压与柔性直流投运后,该地区的新能源送出能够得到保障,并有充足空间消纳新增容量。

2)本项目属于平价上网项目,根据国家最新的新能源相关政策,将优先保障扶贫及平价上网项目的消纳。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9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推进公司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发展,公司拟与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负责开发供热领域的节能减排,收集做工工质的余热、废热再利用等相关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2.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景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088667984H

工商注册号:310116003044884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1幢楼1楼277室。

经营范围: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软件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产品设计、飞行器零部件设计(除特种设备),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飞行器零部件安装维修(限上门服务),节能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北京博达兴创科技股份公司,持股比例:100%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3.公司与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兆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7MA17E0NT5J

工商注册号:220107MA17E0NT5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中海蘭庭A5栋1门512室。

经营范围: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太阳能技术、工业热回收系统、新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电设备安装、销售;地质勘查;市政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热力工程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热能动力工程装置、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及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与售后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燃烧设备及新能源发电设备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转让,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工计量测试服务、机电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电力节能环保高科技产品及材料研发、设计、制作、销售与售后服务;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自有技术转让、办公智能化开发及推广。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李兆亮,持股比例:100%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无投资子企业。

3.公司与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预核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软件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股权结构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吉电股份委派3人,其中董事长1人;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派2人。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委派。

标的公司设高级管理人员4人,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成立合资公司,负责供暖相关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对供热锅炉尾气进行节能+环保一体化改造,有利于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一次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冬季雾霾的产生;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进公司拓展综合智慧能源产业布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2. 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存在未能按期开发成功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控制投资节奏,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求逐步投入。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