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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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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616,397.2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2,751,148.86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24,705,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12,717,594.00元(含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3月9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717,594.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1%,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高纯铝、电子铝箔和电极箔等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销售,以及铝及铝制品(高性能铝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高纯铝主要应用于电子铝箔、电子导针导线、高纯氧化铝粉、航空铝合金、靶材等电子、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领域;电子铝箔主要用于电极箔生产,电极箔主要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高性能铝合金主要用于电子消费品、节能导线、汽车发动机、汽车装饰、建筑装饰等电子、电力、交通、建筑相关领域。物流贸易业务是公司2014年以来逐步得到发展的业务,主要依托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铁路专用线,利用熟悉有色金属等相关产业的优势,抓住新疆铝产业及国内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机会,围绕氧化铝、铝锭、锌锭、煤焦铁、炭块等有色金属及大宗原材料进行。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和各单位报送的原材料需求量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专用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公司的销售体系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业务部组成,并在华东、华南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形成了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职能,以国内市场为基础、加强国际市场开发的营销网络。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是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的细分行业,属于电子新材料产业的范畴,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是公司以高纯铝、铝为基础进行的精深加工,均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7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上升到国家层面,其中包括作为先进结构材料产业的电容器铝箔、高性能铝及铝合金线、棒等产品及作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的高纯铝。

2020年,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和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行业同样受到新冠疫情冲击,但由于电子消费品、新能源、航空、航天及国防等领域需求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疫情的影响并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家工信部数据,2020年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利润同比增长5.9%;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氧化铝、电解铝、铝材产量分别为7313万吨、3708万吨、5779万吨,分别同比增长0.3%、4.9%、8.6%。未来,随着全球电子产品中新技术的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汽车电子、变频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子产品以及工业节能设备将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产品需求逐步增加,有利于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也将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高性能铝合金广泛应用于交通、建筑、电力、电子、包装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再加上我国部分精深加工产品存在国产化的迫切需求,未来存在一定的市场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7亿元,同比增长20.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亿元,同比增长149.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97.30万元,同比增长50.9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包括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15家子公司,并无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有关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2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9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在下述23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65,000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各类借款(含外汇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本币及外币衍生品业务、订单融资、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保理、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内保外债、内保外贷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等)作为担保方式。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在2021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进展情况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四)、(十一)、(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3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末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固定资产处置

公司对原值为91,066,529.26元的落后产能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和处置,该部分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61,143,549.43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779,742.08元,资产净额12,143,237.75元。本年度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6,776,140.49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利得6,627,905.78元,报废和处置固定资产对2020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48,234.71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余额有所降低,根据会计准则坏账准备测算方式计算,本期坏账准备冲回3,629,159.53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3,629,159.53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对部分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包括原材料(炭块等)、合金产品(包括铝制品)、高纯铝、电极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006,515.58元、3,663,997.96元、3,877,378.06元、1,996,362.49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44,254.09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1,544,254.09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对2020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8,063,329.27元。

四、董事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才鸿年、介万奇、李薇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资产处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六、监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五)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112,717,594.00元,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616,397.2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2,751,148.86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24,705,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12,717,594.00元(含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3月9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717,594.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1%,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才鸿年、介万奇、李薇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 “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冶金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众和金源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9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进出口公司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物流公司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众金电极箔是公司持有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众和金源镁业是公司持有6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冶金科技为公司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业务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向银行办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物流公司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众和金源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 2,000万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进行签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3)授权期内发生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注册资本:7,077.32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矿产品、建材品、化工产品,农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进出口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向进出口公司增资4,9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专用宽幅高纯铝板产业化项目;向进出口公司增资5,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2.4万吨高性能高纯铝合金产业化项目建设;上述两次增资后,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77.32万元,公司拥有其28.26%的股权,但国开发展基金不向进出口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均为公司委派,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4.52%。

(二)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站路63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 集装箱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仓储业,装卸搬运;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设备货物专用运输。

物流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物流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01%。

(三)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93号

注册资本:62,500万元

经营范围:中、高压电极箔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新材料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众金电极箔成立于2018年5月,是公司持有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金电极箔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众金电极箔资产负债率为20.97%。

(四)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新城路3236号(中国银行四楼)

注册资本:1.2亿元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加工、冶炼、销售;镁业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众和金源镁业成立于2015年1月,是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公司拥有众和金源镁业的实际决策权和控制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和金源镁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众和金源镁业资产负债率为39.17%。

(五)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众欣东街99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4-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炉窑及配套设备、材料、结构件、机电设备、元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

冶金科技成立于2019年8月,是公司与丁新丽、李伟、张俊鹏、阚保光4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上述四名自然人持有其40%的股权,公司拥有冶金科技的实际决策权和控制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冶金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冶金科技资产负债率为42.30%。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进出口公司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物流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金电极箔为公司持有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众和金源镁业为公司持有6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冶金科技为公司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以上单位拥有决策和控制权,风险可控。为保障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业务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向银行办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物流公司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众和金源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外担保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20年,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和金源镁业、冶金科技的担保总额分别为不超过10亿元、10亿元、2000万元、4000万元,担保总额合计为不超过20.60亿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1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和金源镁业、冶金科技的担保余额分别47242.08万元、14700万元、0万元、0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61942.08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截至目前除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6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铝、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套期保值业务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是公司结构材料分公司门窗业务、冶金建设分公司电解槽大修、炉窑等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随着分子公司业务开拓,对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增加;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二)套期保值的品种及套期保值数量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铝、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2021年,公司预计买入铝、玻璃、PVC套期保值数量分别不超过5万吨、2万吨、0.3万吨, 预计买入螺纹钢和热轧卷的套期保值合计数量不超过2万吨;公司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6万吨。

公司任何时点套期保值持仓量不得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货量。

(三)套期保值资金来源及持仓时间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结合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目标及市场分析情况,在价格达到目标价位时开始保值。在套期保值合约开仓后,公司原则上配合现货采购/销售将所持头寸逐步平仓,买入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订单)实际执行的时间,卖出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销售合同(订单)实际执行的时间;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已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等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坚持只从事与现货经营相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行为。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与合理调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套期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已经设立期货套保管理小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下设期货套保办公室负责具体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和操作;并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日常报告制度及风险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风险控制人是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工作程序履行风险监控程序;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向公司期货套保管理小组提交合规报告。

5、公司已经设立了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额度不断加大,为降低国际业务的汇率与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结合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拟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利率互换业务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规则确定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市场,近年来,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国际业务比重逐步增加,并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报价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渐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实际业务服务,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从事远期外汇业务的币种及数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2021年将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严格以实际业务需要为目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收付外币金额与外币融资总额。

(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

本次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业务管理机构及操作流程

公司董事会授权远期外汇业务由公司经营层统一决策,具体实施操作由财务部门进行。具体流程是:业务单位上报外汇收付计划,包括币种、时间和金额等,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单位计划制订远期外汇业务方案,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逐笔登记台账,定期向公司报告远期外汇业务的执行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及衍生品管理办法》,从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岗位设置、交易记录、审计监督等方面对远期外汇业务进行控制,防范风险,主要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以规避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前提,以减少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安全为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外汇负债,最优的成本锁定原则,以公司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不得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

2、公司在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时,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远期外汇业务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交易的目标、策略、执行、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权部门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公司办理远期外汇交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即业务人员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和操作细则规定的权限,按照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授权操作。

4、财务部门应当结合对远期外汇交易风险的评估,制定交易控制措施,包括交易头寸建立后,面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及设置止损点等;从事交易记录的人员,应当及时从金融机构处取得业务交易的原始单据,并做好原始记录;对开设的远期外汇交易账户应当严格管理,每个交易日后由业务人员对持有的头寸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和风险限额,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方案中的止盈、止损制度。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法律部门负责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业务记录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6、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7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6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9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公告。公司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360,4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751,491,370.1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312,360.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5,179,009.75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156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8,114,029.22元,本年度使用18,478,532.72元,累计使用746,592,561.94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其中2020年利息收入22,787.4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340.2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3年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内部问责机制建设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150号)关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条款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以及界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19年7月15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46,491,370.16元;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金公司”),后期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众金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众金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商议,公司办理完成了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银行账号为65101560067244850000)、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银行账号为22000001000000862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为65050161415000002018)、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银行账号为3000840104000834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银行账号为512010100100864934)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处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达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1,500万平方米腐蚀箔和1,500万平方米化成箔生产能力。

公司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分期建设,其中20条生产线于2019年11月投产,18条生产线2020年7月投产;剩余生产线建设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主要原因为:近一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如果按照原项目进度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收益风险。对此,为了减少投资风险,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整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投资进度,将其建设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具体见附表)。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生产线于2019年11月陆续投产(具体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疆众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近一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化成箔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1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其前身是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因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中审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事务所共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7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0人。

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5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8,5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600万元;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7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备业、制造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4,4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2,700万元;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