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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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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截止2020年中审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6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最近 3 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均已整改完毕,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明霞1988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新疆众和、国际实业、复核了西部黄金、国际实业的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郑秀兰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振东制药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新梅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西部黄金、美克家居、锦棉种业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万70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32万元,中审华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华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1-01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 11 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20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9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第(一)、(三)、(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