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中航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3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中航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航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航证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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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公司在中航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航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航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航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中航证券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中航证券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中航证券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中航证券。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丛中
联系人:王紫雯
联系电话:010-59562468
客户服务电话:95335或400-88-95335
传真:010-59562637
网址:www.avic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901,场内简称:深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9日17:00点止。2021年3月10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为129663806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68149601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的52.56%,符合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65129201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39947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967343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7.6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15000
合计 35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3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自2021年3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1 年3月11日)上午10:30复牌。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生效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注册,并对《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7号(《关于准予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修订后的《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1年3月1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五、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