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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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1-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20-036)。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发来的《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及《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一)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都蕾、黄海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海涛因个人原因离职,为了按时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李伟家接替黄海涛以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都蕾、李伟家,其中都蕾为项目负责合伙人,李伟家为项目负责经理。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0年9月27日被受理,于2020年12月14日获得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本次变更前,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原签字会计师为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黄海涛,本次变更后为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李伟家,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将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签字会计师李伟家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李伟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亦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