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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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变动,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鲍玉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鲍玉红,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办公室主任,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宣传部副部长,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总部副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本公司党群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监、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李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16: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鲍玉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鲍玉红,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办公室主任,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宣传部副部长,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总部副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本公司党群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监、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1-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佳丽、林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