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7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纳达、九华旅游、楚江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文娟,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科威尔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七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文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琪璋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55.0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1.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薪酬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9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C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