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协商,光大证券自2021年3月16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和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9576),并同步开通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在光大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3月16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办理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的开户等业务,以及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光大证券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根据相关公告,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目前暂停办理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关于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相关事宜请以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3、根据相关公告,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目前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关于恢复办理申购业务的相关事宜请以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5、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阳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9号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东方红9号于2021年3月15日(含)起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启阳基金”),原东方红9号的法律文件变更为东方红启阳基金的法律文件,包括《基金合同》、《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1年3月15日(含)起,《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9号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阳基金,当事人将按照《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3月15日将原东方红9号份额变更为东方红启阳基金A类基金份额。
(3)其他事项
1)根据《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已于2021年2月9日向投资者发送《关于东方红9号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征询意见函》(以下简称“征询意见函”),并预留充足时间保障了投资者退出东方红9号的权利。投资者不同意变更的,可在征询意见函发出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2 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提出退出东方红9号的申请。对于明确答复不同意变更但逾期未退出东方红9号的投资者,管理人将统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做强制赎回处理(赎回价格为赎回当日的东方红启阳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且不收取赎回费,业绩报酬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
2)原东方红9号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变更为东方红启阳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仅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东方红启阳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东方红启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以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细了解东方红启阳基金相关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致电400-920-0808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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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3月16日(含)至2021年3月18日(含)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3月16日(含)至2021年3月18日(含)(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1年3月19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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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3月16日(含)至2021年3月18日(含)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A类、C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3月16日(含)至2021年3月18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C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2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2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万元限额(含2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A类、C类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Z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3月16日(含)至2021年3月18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Z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含1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Z类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1年3月19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