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就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上述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准(京银保监复[2020]593号),并已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就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上述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准(京银保监复[2020]593号),并已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