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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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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业务和产品

1、业务产能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硅酸盐水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是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现有8条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广东省梅州市、惠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报告期内,公司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水泥产能400万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水泥产能已达2,200万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硅酸盐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硅酸盐水泥,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水电大坝、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等各类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主要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材料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预拌混凝土主要用于各类土木工程建设。

3、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水泥、混凝土等实现企业的盈利目标。公司拥有“塔牌”、“嘉应”、“粤塔”、“恒塔”四个品牌,在粤东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畅销深圳、东莞、惠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以及福建和江西的部分地区。公司的水泥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并存的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公司水泥销售主要以三大基地为核心,通过公路向周边市场辐射。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水泥企业的盈利主要受水泥产销量、销售价格及水泥生产成本的影响。公司水泥销售区域集中在粤东地区以及周边的深圳、东莞、惠州、福建龙岩、江西赣州等地区,这些地区未来水泥需求较旺盛。公司在粤东水泥市场的占有率较高,水泥销售价格相对较高,盈利水平较好。公司生产成本主要受煤炭、电力价格影响较大。公司业绩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水泥行业相关的错峰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具有紧密关联性,广东省尤其是粤东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当地发展的周期性,均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地位

1、水泥行业的发展阶段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目前国内外尚无任何一种材料可以替代它的地位。我国水泥工业先后经历了初期创建、早期发展、衰落停滞、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阶段。目前行业已步入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阶段,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近几年,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错峰生产成为主要抓手,行业自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供需关系得到了有效改善,“稳增长”仍存在一定的基础,水泥行业的发展会保持相对稳定。

2、水泥行业周期特点

水泥行业发展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紧密相关,周期性发展规律明显。此外,水泥行业还呈现季节性特征,北方冬季、南方雨季因施工减少为行业销售淡季,公司主营业务相应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受运输半径影响,水泥行业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通常而言,一般水泥运输半径为陆运200公里、水运500公里,公司三大水泥生产基地都比较接近市场,地理位置优势突出,较其它竞争对手具有经济运输半径的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广东省规模较大和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水泥龙头企业之一,现有广东梅州、惠州,福建龙岩三大生产基地,截至报告期末熟料产能1,473万吨,排名第14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水泥产能2,200万吨,公司水泥产品在粤东区域市场占有率较高。

公司于2006年12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列入“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中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是广东地区仅有的两家入围水泥生产企业之一。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中,公司排第11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协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宏观环境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国民经济稳定恢复,主要目标完成好于预期。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同比增长2.9%,增速较上年回落2.5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增速较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0%,增速较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行业状况

2020年,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水泥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由负转正,2020年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3.77亿吨,同比增长1.6%,保持高位平台期。水泥价格处于高位震荡,呈现出“先跌后扬”的“V”字型走势,价位水平与2019年相当,行业实现营业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2.2%,利润总额1,833亿元,同比下降2.1%,行业依旧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

经营综述

2020年,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牢牢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保经济增长的重大机遇,坚持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在环保治理、智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绿色水泥矿山、智能水泥工厂、一级安标等建设,推进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水泥产量1,952.3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24%;实现水泥销量1,921.95万吨,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了0.88%,同时实现新增熟料销量60.1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0.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1%。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水泥销售的影响,并得益于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顺利投产,公司实现了水泥和熟料产销量小幅增长;粤东市场水泥价格自年初开始高开低走,使得公司全年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了0.17%;得益于煤炭价格下降等影响,公司水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0%,成本下降大于售价下降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了1.99个百分点。受此叠加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小幅增长。同时,公司所持证券、基金类金融资产实现正向收益,进一步增厚了公司业绩。

下游产业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搅拌站实现混凝土销量63.95万方,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60%;实现营业收入25,43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32%。报告期内,用于公司混凝土生产的内部水泥销量为14.33万吨、内部混凝土销量为5.25万方,在合并时已作抵销,未包含在上述披露的销量数据中。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信念,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工作;在严密防控的同时,争分夺秒推进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工程建设,4月底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点火投产,公司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在粤东的话语权进一步增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绿色化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扎实做好主业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发展道路,推进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加快大健康产业项目发展步伐,推动石灰石矿山废石、废土的综合利用,加快辅材矿点发展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广东省建材质量标准优秀企业”、“2018-2019年度建材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度朝阳环保杯中国水泥熟料产能20强”、“2019中国水泥行业品牌影响力企业广东省十强”、“2019中国水泥行业年度杰出企业智能工厂卓越奖”、“2019年度广东省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22年1998-2019年度)、“2019年度广东建材绿色制造示范企业”、“错峰生产突出贡献奖”、“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民营企业”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了新设的塔牌环保(公司持股100%,未实际出资)和惠州塔牌矿业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减少广东塔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坤皇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63元/股(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由原“不超过14.5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3.63元/股”),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3月1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并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49),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1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2020-045,2020-048,2020-051,2020-055,2020-067,2020-072,2020-077,2020-080,2021-001,2021-004,2021-006),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2021年3月14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713,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最高成交价为12.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5,528,424.41元(含交易费用)。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来源及回购资金金额、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6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1,076,200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1,586,136股(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769,05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1-00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信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14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姜春波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皓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并作《2020年度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0年,在集团董事会的正确领导、集团党委和监事会的监督支持、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带来的严重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万吨线项目二期工程顺利点火投产,进一步提升了行业集中度、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竞争力。

2020年,管理层重点推进了如下工作:一、完成600万吨水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二、推进建设绿色矿山、绿色水泥工厂;三、推进建设数字矿山、智能水泥工厂;四、改进混凝土产业管理模式;五、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比标杆企业,绿色矿山、数字矿山、绿色水泥工厂、智能水泥工厂和一级安标企业建设还有差距;新兴产业发展尚未取得较好的突破;物资采购管理和信息化系统管理有待加强和完善。

2021年,管理层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深化技术职务管理制度、员工末位淘汰制度、人员编制管理改革;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三、加强品牌质量管理;四、加强技术创新管理;五、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六、加强市场营销管理;七、加强混凝土产业管理;八、推进建设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达标建设;九、推进建设绿色矿山、数字矿山、绿色水泥工厂、智能水泥工厂;十、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十一、推进企业管理改革创新。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同时在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0,961,321.87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净利润1,700,961,321.87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13,111,837.24元

减:已分配2019年度分红款648,144,825.35元

已分配2020年中期分红款380,288,335.04元

2、可供分配利润3,585,639,998.72元

因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585,639,998.72元

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12,678,256.8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泥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为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和结算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和结算费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年度激励奖金计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计提激励奖金前的年度综合收益达到了16亿元以上,按规定计提年度激励奖金的比例为10%,具体计提金额为19,154万元。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原则性和灵活性,避免草案频繁调整。在保持与原有草案原则及政策一致性基础上,公司拟对《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3月修订)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君合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将于股东大会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年度激励奖金净额。2021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综合收益(净利润)20亿元。该目标为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计提激励奖金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君合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将于股东大会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2,275,016股的2.4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09%,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4日

附件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以邮件、信息、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14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0,961,321.87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净利润1,700,961,321.87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13,111,837.24元

减:已分配2019年度分红款648,144,825.35元

已分配2020年中期分红款380,288,335.04元

2、可供分配利润3,585,639,998.72元

因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585,639,998.72元

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12,678,256.8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为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和结算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和结算费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原则性和灵活性,避免草案频繁调整。在保持与原有草案原则及政策一致性基础上,公司拟对《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详见2021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年度激励奖金净额。2021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综合收益(净利润)20亿元,该目标为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计提激励奖金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1-01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军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朱希栋

(下转1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