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了《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穗利一年定开
基金代码:天弘穗利一年定开A:006722
天弘穗利一年定开C:0067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19日。若截至本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21年3月1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19日。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次开放期结束后,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届时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天弘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3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天弘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2)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21年3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6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