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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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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MDI、TDI、聚醚多元醇),乙烯、丙烯及其下游HDPE、LLDPE、PP、PVC、丙烯酸、环氧丙烷等系列石化产品,SAP、TPU、PC、PMMA、有机胺、ADI、水性涂料等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MDI、TDI是制备聚氨酯最主要的原料之一,聚氨酯具有橡胶、塑料的双重优点,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筑、家电、建材、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司现已发展成为极具竞争优势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供应商,全球领先的MDI供应和服务商,全球TDI、ADI、聚醚、TPU等产品主流供应商。公司进入丙烯、乙烯产业,逐步做大石化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业集群,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上下游一体化竞争优势,提升客户多元化、差异化产品供应和服务能力。

公司在已经建成烟台、宁波、匈牙利三大一体化化工工业园的基础上,按照化工产业的“园区化、一体化、高端化、规模化、绿色化、全球化”的定位,加大了产业投资,开拓了福建、眉山新布局,为万华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万华化学坚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始终专注于化学领域,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在技术和制造方面的优势,公司主要开展B2B型的业务。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纯苯、煤炭、LPG、盐等大宗原料,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建立良好战略合作关系,综合采用固定价、浮动价、合同价等多种采购模式,实现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及低成本采购。

生产模式:公司采取总部统筹、属地生产的管理运营模式。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每月生产目标,依据市场需求及装置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销售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和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以直销和经销两种形式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开局,受新型冠状肺炎爆发、国际油价暴跌等因素影响,全球消费需求下滑、贸易物流不畅,上半年全球化工行业处于弱势运行状态;下半年全球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特别是中国疫情得到快速、有效控制,中国国内市场需求和下游海外出口快速恢复,化工产品价格出现恢复性增长。虽然短期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从中长期看,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国内化工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潜力巨大。

万华目前已形成产业链高度整合,深度一体化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三大产业集群,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化构建卓越运营体系,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34.33亿元,同比增加7.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亿元,同比下降0.87%;每股收益3.20元。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37.53亿元,同比增长38.0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7.80亿元,同比增长15.15%;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0%,同比减少3.24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15.54元,同比增长15.20%;资产负债率61.38%,同比增长6.73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八、九。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已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11、12、13、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8、9、10、11、12、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合成国际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一一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李立民、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3388222-9158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414,918,896.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41,428,014.60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34,320,968,705.42元,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4,081,670,613.8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80,726,106.22元。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76,199,461.7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020年度净利润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449,085,945.35元,并扣减2019年度利润分配4,081,670,613.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43,614,793.3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9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赵海舟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祝小兰女士自199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祝小兰女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鲍捷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除祝小兰女士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委员以外,其他人员无兼职。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全球布局的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2005年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05年至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本项议案;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投资控制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生

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制鞋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鞭炮)、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洗涤剂、电瓶用液、煤炭的批发,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煤化工、节能建材、生态板行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投资控制(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结构发生变动,不再为国丰投资控制企业。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与万华化学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56号

法定代表人:任瑞周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聚氨酯节能系列产品、岩棉节能系列产品、催化剂系列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环保材料系列产品、集成房屋系列产品及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施工,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货物、技术的进出口。

3、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星火街5号

法定代表人:郭兴田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制造农作物秸秆生态板、生态粘合剂及设备、木工机械设备;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4、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化工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石敏

注册资本:4,4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盐酸、次氯酸钠溶液、丙酮、硫酸等的销售;食品添加剂、工业盐的销售;蒸汽、纯水、磷酸铁锂的生产与销售;自有场地、房屋、设备的租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5、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1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重庆大街59号烟台万华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史振春

注册资本:91,709.24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氧、氮。生产食品添加剂氮气、医用氧。销售上述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供气工程及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批发(禁止储存)氮(液化)、氩(液化)、氧(液化)、氪(液化)、氙(液化)、氧(压缩)、氮(压缩)、氩(压缩)。

6、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合营公司(公司持有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毅峰

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投资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65,305.415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人工环境技术、超净排放技术、制冷空调、压缩机技术、锅炉供暖替代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压力容器及换热技术研发;以上技术范围内设备、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服务(凭生产许可证经营);以上技术范围内成套工程的设计、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房屋租赁。

8、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投资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61,083.3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和房屋租赁,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

2、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PM产品,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3、公司与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烧碱产品及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4、公司与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业务,公司生产的原水、电及蒸汽销售给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作为其生产产品的原料,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生产的氮气、氧气等产品是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原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5、公司与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在港区内为公司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6、公司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7、公司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PM产品,向其采购备品备件并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发生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为受地域的限制,发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项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寇光武、华卫琦、郭兴田、荣峰、陈殿欣、齐贵山)已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1-1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Mount Tai Chemical Holding Company S.àr.l.、BorsodChem Zrt.及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匈牙利)控股有限公司、BC-KC Formalin Kft.、万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美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本次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共计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625.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813,08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332,568万元。

● 本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同意子公司间相互可提供最高额为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2月28日,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52,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27,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38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为281.31亿元,未超过388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余额情况见下(外币折算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余额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子公司间相互可提供最高额为31.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1年2月28日, 该最高额担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外币折算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此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授信以及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信用支持,根据公司2020年最高额担保实际使用情况及2021年融资计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625.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间相互可提供最高额为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子公司间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提供商务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8,345万美元, 总负债107,381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4,984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07,357万美元),净资产10,964万美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2,689 万美元,净利润4,325 万美元。

2.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等,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19万美元, 总负债33,331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331万美元),净资产88万美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 万美元。

3.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持股5%,于2014年1月15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异氰酸酯、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煤炭、工业盐、建筑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99,155万元, 总负债1,789,7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0,3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89,740万元),净资产9,415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4,589万元,净利润1,013万元。

4.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我司合并持股68%,于2013年1月28日成立,公司主营生产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氯、氢、盐酸、次氯酸溶液,热电工程施工,生产蒸汽、工业用水、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工程施工,货物、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7,991万元, 总负债319,5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7,597万元),净资产138,394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2,154万元,净利润38,658万元。

5.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成立,公司主营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产品、化学品催化剂及溶液(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工业盐的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20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87,413万元, 总负债802,0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3,46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02,006万元),净资产285,407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1,462万元,净利润73,457万元。

6.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氯、氨、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氮气混合物、苯、甲醇、氯苯、苯胺、1,6-己二胺、硫酸、氢氧化钠、硝酸的批发;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开发、批发;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水性聚合物树脂及其助剂、钢材的批发。公司注册资本为93,6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41,838万元,总负债401,3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5,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9,030万元),净资产1,940,457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9,610万元,净利润445,029万元。

7.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司合并持股80%,于 2010年 3月 11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063万元, 总负债83,9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631万元),净资产46,163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401万元,净利润17,174万元。

8.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持股80%,于2014年6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货物、技术的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2,244万元, 总负债70,2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8,120万元),净资产42,015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187万元,净利润6,561万元。

9.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3 年 3月21日成立,公司主营水性涂料树脂、聚醚多元醇、改性MDI、胶粘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2,333万元, 总负债 100,78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333万元),净资产21,551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483万元,净利润2,246万元。

10.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防腐防火保温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招标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7,889万元, 总负债311,5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1,581万元),净资产6,308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8,451万元,净利润216万元。

11. 被担保人Mount Tai Chemical Holding Company S.àr.l.(泰山化学控股公司)注册于2010年3月3日,注册资本12,501欧元,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850万欧元, 总负债27,754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754万元),净资产-3,904万欧元。202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71万欧元。

12. 被担保人BorsodChem Zrt.为我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PVC、烧碱、盐酸等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的销售;土地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0,196万欧元, 总负债91,068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6,275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70,970万欧元) ,净资产109,128万欧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765万欧元,净利润23,073万欧元。

13.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匈牙利)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境外投资管理等。公司注册资本437万欧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613万欧元,总负债9,757万欧元,净资产5,856万欧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34万欧元,净利润-647万欧元。

14. 被担保人BC-KC Formalin Kft.为我司全资子公司BorsodChem Zrt.的控股子公司,持股66.67%,主营甲醛等产品生产销售等。公司注册资本121万欧元,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资产1328万欧元, 总负债636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636万欧元),净资产692万欧元。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1万欧元,净利润75万欧元。

15. 被担保人万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7,931万欧元, 总负债30,831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50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20,331万欧元),净资产27,100万欧元。2020年净利润-1万欧元。

16.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31日,主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服务推广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886万元, 总负债55,01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528万元),净资产9,869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5万元。

17.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美国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27万美元, 总负债14,172万美元,净资产-7,645万美元。

18.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2020年2月18日,注册资本11,726万元。主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超导材料研发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313万元,总负债6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640万元),净资产11,673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万元。

19.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2020年4月16日,注册资本15.5亿元。主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0,101万元,总负债260,1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000万元,流动负债185,198万元),净资产129,909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258万元,净利润-25,091万元。

(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我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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