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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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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版)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振宁物业是产投集团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所述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振宁物业与本公司合作多年,信誉有保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振宁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徐长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66,277.988万元

住所:南宁市古城路10号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控股、转让、租赁(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振宁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9,954,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所述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振宁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信誉有保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振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三)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428.2万元

住所:南宁市友谊路 58-10 号

主营业务:混凝土及制品生产、销售;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达盛公司是产投集团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所述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同达盛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信誉有保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同达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下属各厂所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车间及辅助生产设备归属于关联方统一资产、统一香糖等公司。为此本公司向其租用上述资产,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和支付租赁费。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产投集团租用办公楼,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振宁物业支付办公楼物业费,向振宁资产支付办公楼水电费。公司2021年2月3日乔迁新址入驻农投大厦,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农投集团下属企业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租用办公楼,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能建物业支付办公楼等物业费、水电费。以上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公司有部分设备、矿泉水、农产品、贸易糖等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科泰机械、天湖泉公司、农投润建智慧、农产商务公司、农投一另一七、博宣公司、博华公司、博庆公司、博东公司采购,公司有部分自产糖、纸、农产品、蔗渣、甘蔗糖蜜、一次性餐盒等零售产品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农投一另一七、农投润建智慧、农投集团、农投商务公司、同达盛公司、崇左天湖酒店、南宁天湖酒店、博冠公司、博宣公司、能建物业、农机院销售,公司有部分甘蔗、糖、蔗渣、矿泉水运输服务按市场价向关联人博宣公司、博华公司、博庆公司、博东公司、博冠公司、天湖泉公司提供劳务,公司接受农投集团培训并按市场价支付培训费,公司向关联人甘蔗生产服务公司租入收割机并按市场价格支付租赁费,公司向关联方农投集团借入财务资助款并按市场利率水平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司控股子公司侨虹公司向关联方统一资产借入财务资助款并按市场利率水平支付资金占用费。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与各关联方分别签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协议签署时间:每年年初或交易发生时。

2、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一年或交易发生期间。

3、协议价格: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4、协议书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在南宁糖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结算方式:每月、每季度结算一次或交易完成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原则协议,并根据协议参照实际业务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公司经营活动完全依靠自己所拥有的产销和供应体系,上述关联交易量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核查,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开会前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内容具体、连续;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核查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咏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咏梅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咏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咏梅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治理、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咏梅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李辉女士已于2014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辉女士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邮政编码:530023

办公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电子邮箱:zqb911@sina.com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李辉女士简历

李辉:女,197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广西大学。 2003年7月至2009年5月在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工作;2009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李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辉女士已于2014年9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内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属糖厂的设备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融资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广西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采用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以公司直属糖厂的资产,向广西租赁开展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对方名称: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青

注册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B一3栋401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80,385.0776万元人民币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用于本次向广西租赁融资租赁的资产为公司直属糖厂明阳和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评估净值不低于13,750万元,融资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广西租赁购买以上资产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使用。

(二)公司向广西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与广西租赁的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公司直属糖厂明阳和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

3.租赁方式:公司与广西租赁签署售后回租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直属糖厂明阳和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租赁物件转让给广西租赁,同时再向广西租赁租回该等租赁物件,租赁合同期内由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向广西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5.融资成本:租赁利率5%(浮动,按一年期LPR+115BP);保证金不高于租赁金额的10%;手续费不高于租赁金额的3.25%,一次收取;租金以等额租金方式支付,按季支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广西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付清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产权由租赁公司转移给公司。

7、租赁期满后,公司以名义货价(1,000元)从广西租赁手中购回。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相关议案经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公司将于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6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联系人:余锐鸿先生、万倩女士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0023

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1”。投票简称为“南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