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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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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政府对我国总体经济状况的判断和对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期,可能导致煤焦化工、节能环保、矿业、电力、石油化工等非钢领域的政策产生变化,可能对公司承揽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随着我国市场化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可能造成公司市场份额的减少。

为此,公司将继续推动公司现有钢铁、非钢领域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带动业务规模的扩大。在经营区域上,公司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出了国内、国际市场各占50%的发展目标。在保证国内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接海外订单,同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对市场可能的波动风险。

(三)总承包业务中设备、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时,需按业主的要求采购设备、建筑材料等。近年来,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设备、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价格均存在一定的波动,未来相关上游产品存在价格上扬的压力。

虽然公司近年来不断巩固和强化在资源整合和项目执行领域的优势,提高公司在商业谈判时的议价能力,不断加强分包商管理能力,与业主和分包商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减小自身面临的风险敞口,但是,由于公司与业主所签署的大部分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果设备、原材料价格上涨,可能无法将设备、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完全转移;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则可能造成项目盈利减少甚至亏损。

(四)工程分包风险

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执行中可以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需要管理分包商的工作成果并向业主负责。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招标流程和内控制度,并不断完善相关流程和制度体系,规范分包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调查力度,对从投标到完工实施全程跟踪及管理,切实控制项目执行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高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水平。但是,由于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价格市场行情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公司面临着因为工程分包商原因影响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成本和经济效益的风险。

(五)履约风险

公司从事的钢铁工程及其他工程承包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相关合同的履行通常面临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虽然公司不断加强项目预算和项目执行管理的能力,在订立合同时充分考虑未来经济环境、材料供应及成本、施工队伍组织及人工成本、施工装备配备、分包情况等因素,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采购与运输、现场施工、分包队伍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完善项目管理模式;同时,在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强客户管理能力,持续跟进和研究客户的付款能力和经济状况,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水平,但是,作为工程总承包商,不可避免地使用了具有专业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如果出现分包商不履行、延迟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情形,均可能造成公司的违约风险。同时,在执行工程承包项目过程中,需支付履约保函保证金,并垫付较大金额的设备采购款和项目分包款,如果出现业主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履约、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形,公司流动资金将可能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公司个别客户受公司所服务行业整体效益影响,经公司与客户商议,延长付款周期,公司流动资金也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六)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承担的项目多为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环节多、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种类多、项目组织系统性强,管理、资金、人文环境、自然条件或其他条件变化都会影响工程质量。虽然公司一直以来都将工程质量控制作为开展业务的重点,持续优化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标准,并且通过加强分包商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但是如果因为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造成公司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使公司面临修复、索赔或无法收回质量保证金的风险,以及公司的品牌声誉受到损害的风险。

(七)因各类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提升可能增加公司成本费用的风险

公司所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可能由于恶劣天气、高空作业、地下工程及大型设备使用等原因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或生产设施毁损,或无法完全满足相关方面的监管要求,出现项目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或者被暂停、终止项目执行的情况。随着公司不断开拓国际业务,还需满足项目所在国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规定,上述规定可能对公司执行工程服务项目提出更高要求,进而增加公司在相关方面的支出成本。

虽然公司始终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将其视为重要的社会责任,近年来不断加大上述领域的资金投入;同时,通过持续研究和跟进国内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断完善相关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核查,积极降低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乃至民事诉讼的风险,但是国内外政府可能出台更加严格的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行政法规与政策,导致项目成本费用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海外业务风险

随着海外市场的开拓及业务的扩张,发行人在越来越多的境外地区开展业务,宏观经济景气度、国际贸易摩擦以及业务开展国自身政治波动等因素都可能对发行人境外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

如受宏观经济低迷、新冠疫情等外来突发因素影响,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重大投资规划发生变化,或受贸易摩擦影响,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变化,则发行人能否竞标成功以及存量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使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发展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济效益。

四、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及资产流动性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工程总承包为主的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和以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贸易为主的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服务业务,所在行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71.10%,处于较高水平。

此外,发行人所在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其项目具体建设周期较长,一般合同要求客户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等特点。发行人在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通常要预付项目相关成本,客户拖欠付款可能对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和现金流构成压力。另外,上述原因使得现有负债结构与其营运资金需求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导致公司面临着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资金需求超过了公司的日常融资能力,且发行人未能按时以合理成本进行融资,则发行人可能无法承接新项目或开拓新业务领域和新地区市场,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取的已结算的工程合同款,发行人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个别客户受其行业影响延长付款周期,或者个别项目应业主要求,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使得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中钢国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0,409.47万元、407,463.77万元、614,499.31万元和609,084.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35%、30.16%、39.59%和39.14%,中钢国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9、1.63、2.23和1.68(年化)。应收款项持续增长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以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同时,还会对发行人的现金流构成一定压力。

(三)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建筑类行业,具有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科目余额较高的行业特征,使得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也较高,其中,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包括预收工程款和已结算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等,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材料采购款和应付工程进度款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占比97.63%。如果发行人后续融资出现困难,将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将可能对发行人资金流动性和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融资成本风险

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融资成本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有直接影响。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的变动将对发行人的财务费用、经济效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尽管发行人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化趋势及利率变动对发行人融资成本风险的影响,但可能不能准确预测未来的融资成本变化,对公司的财务表现和流动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中钢国际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775.67万元、123,108.13万元、77,250.71万元和-56,598.47万元。中钢国际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7年度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2018年度中钢国际新开工项目增加,预收账款增幅较大,比如沃能综合尾气制3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LNG项目、奈曼镍铁合金项目、玻利维亚综合钢厂项目、津西钢铁高炉工程项目等,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8年较大幅下降,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8年较大幅下降,2020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9年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由于前期部分新项目预收款项较多,在当期进入执行期,对外支付采购款等较多。

受国内与国际经济形势、政策、行业调控及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还可能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汇率风险

近期人民币兑换美元和其他货币的汇率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动。公司经营的大多数境外工程项目及与境外客户的贸易业务主要以美元或当地货币作为结算货币,因此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政策风险

(一)境外业务受国外经济及政治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较大规模业务在境外地区进行,因此,发行人的业务受国际经济及政治状况影响。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发生不可预期的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变化,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将可能受到影响。

发行人在国际市场经营业务还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包括:在外国的资产被没收或收归国有;暴动、恐怖活动、战乱或其他武装冲突;自然灾害;通货膨胀;汇率波动及外币兑换限制;没收性税金或其他不利税务政策;当地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或限制、对付款或资金流动的限制;可能导致合同权利被剥夺的政府活动;法律制度不健全,令发行人难以执行合同权利;可能导致无法获取或保留业务经营执照的政府活动。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钢设计院、中钢天澄以及中钢安环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到期,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无法达到预计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业务开展能力和经验,同时可以有效缓解流动资金的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盈利能力。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盈利能力仍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环境、气候状况、原材料和劳动力的价格等的变动都将会使得本次募集资金无法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甚至亏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686,124,232股,累计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649,299,480股,占其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94.93%,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1.67%。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按期偿还以发行人股份质押取得的借款,则存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处置的风险,并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八、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此外,除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可能受到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上司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中钢集团是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分别为中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是中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宁波银行-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之一陆鹏程担任中钢集团副总经理、中钢股份副总经理。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日常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办公、发展战略、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等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机构设置、人力资源规划、人事管理和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4、资产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金结算、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

5、投资融资部:负责公司投融资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项目融资、并购以及投资企业的归口管理等工作。

6、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风险、法律事务、合同、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内控建设等工作。

7、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及审计工作规范。

8、业务管理部:负责公司及投资企业业务规划与协调等工作。

(二)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合计25家,其中,一级控股子公司3家,二级控股子公司14家,三级控股子公司8家,基本情况如下:

注1:中钢国际全资子公司中钢国际资源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中钢国际亦未对其实缴资本,暂未纳入报告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注2:天澄沧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中钢天澄为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烧结机机头除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已于2019年底完成移交,天澄沧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3日注销;

注3:由于巴西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有两个以上股东,中钢巴西员工陈智红代中钢设备持有中钢巴西0.01%股权。

2、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和二级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除中钢印度、中钢安环院、中钢天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外,其他公司均为单体财务报表财务数据;本表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审计。

3、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参股公司合计19家,其中,二级参股公司15家,三级参股公司4家,基本情况如下:

注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已与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减资协议》,2020年8月,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不再持有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注2:2020年5月,中钢设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钢建发67%股权,2020年6月,中钢设备与联合体买方武汉长江建投汉正街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积力众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明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铂豪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碧水青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成交价格为8,132.96万元。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收到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价款合计7,113.15万元,中钢建发不再纳入发行人2020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中钢建发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中钢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6,124,2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中,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35,845,96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7%,中钢股份直接持有公司406,262,24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3%,中钢资产直接持有公司44,016,01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钢集团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主要从事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是一家为冶金工业提供资源、科技、装备集成服务,集矿产资源、工程装备、科技新材、贸易物流、投资服务为一体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拥有科技新材料、工程技术、装备制造、矿产资源等四大优势产业。

中钢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钢集团最近一年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审计。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钢集团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公司649,299,4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7%,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93%。质权人分别为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和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质押用途主要是为质权人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及资金具体用途

2014年,中钢集团爆发债务危机。为妥善解决中钢集团及参与债务重组的下属各子公司的债务危机,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中钢集团的部分金融机构债权人成立了中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并于2015年1月16日签署了《中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协议》,对中钢集团实施债务重组。2015年12月23日,债委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2016年9月28日,债务重组方案获得银监会批复。2016年12月9日,中钢集团代表参与重组的下属企业与中钢资本及金融机构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对债务重组期间的债权人/可转债持有人之间安排进行约定,整体债务分层,部分债务作为留债、部分债务纳入可转债范围。其中,涉及质押中钢国际股票作为担保的债务及安排如下:

2016年,中钢股份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中钢股份应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中,一部分作为留债,转移至中钢资本履行清偿义务;另一部分纳入可转债范围,由中钢资本承接。为确保债务重组协议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16年12月20日,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分别与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产”)签署《质押协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继续以其分别持有的32,756,385股、56,425,312股、998,787股中钢国际股票,为《债务重组协议》项下交通银行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中钢股份转移至中钢资本承担清偿义务的债权。上述股票质押于2017年4月24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根据中钢股份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和中钢集团出具的《说明》,中钢股份借款用途为补充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6年,中钢集团与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中钢集团应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中,一部分作为留债,转移至中钢资本履行清偿义务;另一部分纳入可转债范围,由中钢资本承接。为确保债务重组协议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16年12月20日,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分别与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签署《质押变更协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继续以其分别持有的中钢国际4.6885107%的股权、8.0763087%的股权、0.1429592%的股权,为《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光大银行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中钢集团转移至中钢资本承担清偿义务的债权。上述股票质押于2017年3月9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根据中钢集团与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和中钢集团出具的《说明》,中钢集团借款用途为补充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7年,中钢股份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基金”)签署《可转债投资协议》,国调基金向中钢股份提供约22.05亿借款用于兑付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的“10中钢债”本金、利息, 中钢股份、中钢集团、中钢资产分别将其持有的183,077,989股、101,151,366股、40,420,385股中钢国际股票质押给国调基金,作为中钢股份向国调基金借款的担保。上述股票质押于2017年8月7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2020年8月20日,中钢股份与国调基金签署《可转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借款期限进行展期。

根据中钢股份与国调基金签署的《可转债投资协议》和中钢集团出具的《说明》,中钢股份借款用途为兑付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的“10中钢债”本金和利息。

(2)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1)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分别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签署的《质押协议》和《质押变更协议》

根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和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分别签署的《质押协议》和《质押变更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如下:

a)如债务人、中钢资本未能及时履行《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债务,或出质人发生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情形,经债委会同意后,质权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质权,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中质权人对债务人与中钢资本享有债权金额分别按比例进行清偿;

b)处置本协议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①质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质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②债务人、中钢资本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

③债务人、中钢资本应偿还的债务本金;

④债务人、中钢资本应支付的利息、罚息。

c)质权人可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整体或部分实现质权,但应尽力获得实现质权的最有利价格:

①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清偿主债务;

②与出质人协商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并以获得的售价或转让款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顺序清偿主债务;

③通过依法拍卖质押股权,并以所得款项按照本协议规定清偿主债务;

④行使或采取本协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方法。

d)如质押股权经处置后所得的款项不足以偿还主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就差额部分向债务人、中钢资本及保证人(如有)进行追索。

2)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与国调基金签署的《股份质押合同》

根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与国调基金签署的《股份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如下:

a)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立即行使质权:

①出质人违反《可转债投资协议》项下关于转股权、按时偿还借款、支付利息、费用等义务或者违反陈述、保证与承诺等相关约定时;

②出质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重整或和解、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以及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③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约定;

④出质人发生危及或损害质权人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b)质权人依据违约责任条款行使质权的,质权人有权按照如下方式实现质权,出质人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①自行或委托有资格的拍卖公司或其他任何代理机构,以当时市场所能获取的价格,拍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②持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③以中国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质权的实现仅限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可转债投资协议》和《债务重组协议》等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自办理股票质押以来,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按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存在违约的情形,出质人未出现质权实现或需要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形。

(3)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最近一年一期,中钢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一年一期,中钢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一年一期,中钢资本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中钢集团出具的《说明》,自2016年9月中钢债务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以来,在有关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中钢集团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截至目前,中钢集团已与重组范围内全部金融机构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具体重组协议,全力推进落实债务重组工作并按期支付重组利息。同时,中钢集团已按债务重组方案要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作为承债平台,并将集团范围内的优质资产陆续注入中钢资本,大力提高中钢资本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

2、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1)本次股权质押未设置强制平仓的安排

根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分别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和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分别签署的《质押协议》和《质押变更协议》、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与国调基金签署的《股份质押合同》,约定的可行使质权的违约事项中不包括质押股权价值的变动以及因股价而设置相应平仓、补仓机制。

(2)本次股权质押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无重大不利影响

1)股票质押并不限制表决权

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国调基金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不存在限制被质押股份表决权的内容,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关股份质押期间能够继续正常行使表决权,保持其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稳定管理,目前其股票质押情况不会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人股权较为集中,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能性较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中钢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6,124,2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0%,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直接持股比例均低于5%,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为集中,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风险较低。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质权的实现仅限于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按照《可转债投资协议》和《债务重组协议》等主合同约定完全、按期、适当履行各项义务的情形。自办理股票质押以来,中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按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未出现质权实现或需要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形。

根据中钢集团出具的《说明》,自2016年9月中钢债务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以来,在有关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中钢集团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截至目前,中钢集团已与重组范围内全部金融机构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具体重组协议,全力推进落实债务重组工作并按期支付重组利息。同时,中钢集团已按债务重组方案要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作为承债平台,并将集团范围内的优质资产陆续注入中钢资本,大力提高中钢资本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

综上,本次股权质押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无重大不利影响,中钢集团将通过大力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努力避免出现股权质押质权实现情形。

3、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

中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系为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权融资提供担保,均为场外质押。本次股权质押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并已进行信息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于2017年7月24日出具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备案表》,履行了相关国资审批/备案程序,不存在因违反国资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定位于钢铁领域业务特强,煤焦化工、环保、矿业、电力、石油化工及其它非钢铁领域业务协调发展的工程技术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以工程总承包为主的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以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集成供应为主的国内外贸易业务和以工程设计、咨询为主的服务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编码为E48,即“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政府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政府对建筑业的监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二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三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主要监管部门职能如下:

住建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行业企业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行业质量监督管理等。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经营资格、项目投标、对外投资设立任何海外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经营建筑业的监督管理。

交通、铁道、水利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全国港口及公路、铁路、水利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的资质评审、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等。

市场监管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及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产品质量和安全事宜(包括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国家监测和抽检及免检,以及管理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和批准。

(2)行业协会自律组织

在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方面,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等。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从事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受我国颁布的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具体如下:

(1)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及咨询业务的企业,按照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以往业绩等申请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各个序列按照相关建设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而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再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可承接其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

根据《对外贸易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需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455号)的规定,取消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核准,由商务主管部门对一般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特定项目除外)。

(2)招投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进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招标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行总承包招标。

招标、投标的过程包括五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3)质量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企业或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须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所有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有关建设企业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需组织所有曾承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其他工程的企业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应约定从应付款项中预留一部份作质量保证金,用以支付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养维修所需的成本。建设工程竣工后,业主应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格结余款项并预留保证金。

(4)安全生产管理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外,我国就工程及施工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颁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或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国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设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此外,《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政府拥有的企业须实施该办法,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有关企业须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我国实施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机制。建设企业须根据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工地尘埃、废气、污水、固体废物、噪音及振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害。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1)建筑行业

近年来,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和谐社会,我国在建筑相关行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政策方向主要为推动建筑行业向市场化、集约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具体如下:

2011年12月,商务部、原银监会、原保监会颁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商务部 银监会 保监会令 2011年第3号),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

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提出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

2013年2月,住建部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市[2013]23号),提出“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发展”等方向, 鼓励设计企业开展带资总承包业务,业务纵向延伸。

2014年5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64号),通过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强化对建设单位行为监管,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工程监理及总承包制度,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

2014年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提出“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

2015年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促进建筑企业公平竞争,加强对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2016年5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提出要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组织和实施。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6月,住建部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号),提出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2017年4月,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市[2017]98号),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筑业的主要任务包括: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

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在16地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咨询企业,推动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发包及承包以及项目实施提出了系列规范意见,推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

(2)钢铁行业

近年来,国家在钢铁行业的主要政策方向为:鼓励和扶持大型钢铁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优化结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同时,逐步提高钢铁企业环保标准。具体如下:

2011年3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将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等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将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等列入限制类钢铁产业目录。

2013年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支持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大幅减少企业数量,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参与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焦化企业的整合,重组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

2013年7月,工信部发布了《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工信部公告2013年第35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改造,促进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明确主要发展任务之一是立足国内优势,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对外产能合作。结合国内钢铁行业结构调整,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

2015年5月,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35号),该《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2017年12月,工信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明确规定今后的钢铁产能建设,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建设内容涉及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就须实施产能置换。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要继续执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区由等量置换调整为减量置换。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环办大气函[2018]242号),新要求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0年底前、2022年底前、2025年底前分别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5.8亿吨、9亿吨左右。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新《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扩大产能置换范围,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敏感区域扩大为重点区域,增加汾渭平原地区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对产能置换的设备主体做出重点要求,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设备须在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也可用于产能置换。

(二)行业经营模式

近年来,在建设工程中采取工程总承包、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已逐步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工程总承包既包括项目全过程建设服务的总承包,也包括分阶段或是某过程建设服务的总承包;既可以是一个总承包商对项目全过程建设服务的总承包,也可以是若干个总承包商对项目全过程划分的生产装置建设服务总承包。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总承包,并负责试运行服务,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就施工的质量、时间和成本对项目业主负责。

EPC承包的一般组织结构

(2)设计-施工(DB)承包、设计-采购承包(EP)、采购-施工承包(PC)

指承包商只负责工程的设计与采购、设计与施工及采购与施工等个别环节,其他方面由业主或其他承包商负责。

2、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可统称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商。

3、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如下方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

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

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PMC模式中项目管理咨询总承包商与业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结合更加紧密,承担更多项目全过程一体化的管理职能,同时也对总承包商在项目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更专业、更全面的要求。

4、其他模式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如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公私合营模式(PPP)等。

国内常用的BT模式指由业主通过合法渠道确定建设方,建设方按照业主要求,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出资回购。

一般由取得BT项目合同的建设方组建BT项目公司,按与业主签订合同的约定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业主在合同规定时间向建设方支付工程款并随之获得项目所有权。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其中:外包类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特许经营类PPP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私有化类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

(三)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宏观经济对行业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平稳增长。虽然近期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转型不断加快,但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2020年以来,受到疫情冲击及国际政治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国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托底经济的关键性越发重要。

我国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大中型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均由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包含工程勘察设计公司和施工建设公司等)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各种形式总承包和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因此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尤其是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市场规模和空间,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紧密的联系。近几年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的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刺激内需政策鼓励下大幅增加的民间投资。

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2010年的374,695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560,874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5.93%。2019年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固定资产投资有所萎缩,但是从长期来看,我国经济整体向好的趋势未变,固定投资完成额有望反弹。从历史经验来看,经济下行周期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较为明显,同时随着2020年下半年十四五等长期规划陆续落地,相较于其他行业,建筑工程行业有望实现较高水平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住建部统计的数据,2010年至2019年,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从9,546.76亿元上升至64,200.9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58%。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收入33,638.6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3.4%。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

资料来源:住建部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行业的影响

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与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相关,区域特征较为明显,中国基建建设市场规模最大的地区为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这些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基础建设业务机会较多。随着近年来中国城镇完成投资总额稳步增长,城镇化率不断提升,中国城镇人口由2010年的6.70亿人增长至2019年末的8.4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由49.95%提高至60.60%,复合年均增长率2.66%。预计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左右,这将为行业保持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推动。

此外,根据《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完善基础设施与实施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重点工程仍将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之一,这些均将为国内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

2010年至2019年中国城镇人口及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海外情况来看,我国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并作为国家战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

“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陆上线路分别为中巴、孟中印缅、新亚欧大陆桥以及中蒙俄等陆上经济走廊,海上丝路则是沿海重点港口城市,覆盖区域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水平较低,未来基础设施发展潜力巨大。此外,这些地区人均钢铁、电力消费量也处在较低水平,还有大幅上升空间,这为冶金工程、电力工程等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带一路”沿路部分国家2019年城镇化率情况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3、钢铁产业情况对行业的影响

从国内供给端来看,在去产能去杠杆的调控背景下,我国钢铁总体产量预期逐步趋于稳定,行业发展重点转变为钢铁产业布局调整、特殊钢行业的逐步发展,既有产能的技术升级、节能减排等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大型企业的改扩建工程等。其中,对于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及升级换代有望带来较大规模的钢铁行业投资需求和工程建设需要,为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带来机遇和挑战。拥有丰富的项目执行经营、突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长期稳定客户基础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将从中获益,成为我国钢铁行业战略转型以及调整振兴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国内需求端来看,国内钢铁需求占到世界钢铁需求较大份额,随着2020年以来经济复苏步伐加快,国内工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用钢需求有所上升,国内市场在未来有较大的挖掘空间。

2019年世界钢铁消费量占比

资料来源:世界钢铁协会

从全球情况来看,自2015年来世界钢铁消费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全球钢铁需求整体上较为旺盛,这为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钢铁企业出海创造了空间。

世界钢铁消费量趋势

资料来源:世界钢铁协会

4、工程总承包逐步发展为主要的行业模式

随着工程项目日益大型化、复杂化以及行业技术革新周期缩短,项目投资建设日趋具有紧迫性和实效性,原先由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分别议价和管理的模式导致工程建设成本高且效率较低;而采用专业化工程承包商或项目管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承担全部责任,可以较大幅度提升工程实施效率并有效降低工程总成本,因此由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对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承包和统筹管理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步成为通行项目管理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2000年以来,我国先后发布多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推进实行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鼓励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拓展企业功能,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同时,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的局面下,越来越多的业主认识到了项目投资的实效性和工程建设高集合程度的重要性,逐步改变原有工程建设模式,更愿意采取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因此,行业内越来越多的优秀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逐步转型为以工程总承包业务为主要业务模式,总承包及项目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总承包业务占工程设计公司的业务比重逐年增加。

5、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增长迅速

近年来,中国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外工程承包业务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商务部数据,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92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折合1,729亿美元,同比增长2.3%),新签合同额17,95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折合2,602.5亿美元,同比增长7.6%)。随着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掌握行业中的各种经营模式的同时,也充分发挥了“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此外,中国企业凭借与金融机构的良好的业务关系,通过向业主提供融资协助等附加服务,提高了中国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的竞争力。

2010-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商务部

2010-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金额

数据来源:商务部

根据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期刊统计并发布的国际工程承包商榜单,中国工程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份额逐年增加。入围ENR国际承包商榜单的中国承包商从2010年的54家增加至2019年的75家,国际营业额从505.9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1,189.7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97%。2019年发布的ENR国际承包商榜单显示,中国承包商国际营业额占上榜企业国际营业总额的24.4%,居于首位,这表明中国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已经站稳脚跟,且随着经营总额逐年递增,市场份额以及自身实力不断加强,已经成为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

2010年至2019年入围ENR国际承包商中国企业数量

数据来源:商务部,公开信息

2010年至2019年入围ENR国际承包商中国企业营收概况

数据来源:商务部,公开信息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企业基本上以从事房建、公路、桥梁和水电大坝的土方工程为主。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行业领域迅速向高技术含量的石油化工、工业生产、电力工程、矿山建设、通信、环保、航天航空、核能和平利用以及医疗卫生等领域拓展。根据2019年度ENR全球承包商榜单,入围全球承包商榜单的中国企业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和电力行业,上述三大行业营收占比达到中国企业总营收的86.7%。

2019年ENR全球承包商榜单中国入围企业业务领域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勘察设计》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与国际成熟模式的接轨,总承包业务模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国内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应用前景广阔。工程总承包业务包括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业务中的勘查、设计类业务利润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采购业务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以及合同定价确定成本和利润,因此利润水平较为稳定;施工业务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人力成本提升的影响综合成本有所增加。与此同时,由于近年来国内工程总承包的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因此该业务利润水平仍基本保持稳定。

中国土木工程建筑业产值利润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十三五”规划的整体推动

“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政策总体将保持连续性,宏观政策环境总体稳定。“十三五”我国要实现更加有内涵的、有质量的、更加有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同时又要不断地进行结构调整,增强产业技术含量,降低能耗,减少对环境、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十三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2019年末城镇人口比例提高至60.60%。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也将受益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而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为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带来持续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2)钢铁行业产品升级以及技术创新带来新机遇

《钢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在详细部署“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行业的重点任务时,将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放在第一位:一是普通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提高,二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发高端钢材品种,以避免高档次钢材品种同质化发展,三是重点发展特殊钢品种。目前我国粗钢年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走向成熟阶段,在国家转变经济增长结构的战略框架下,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使粗钢产量即将迎来峰值,而高端制造业和耐用消费品需求将会带动特殊钢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科技部2017年4月颁布了《“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将高品质特殊钢,绿色化与智能化钢铁制造流程,高强度大规格易焊接船舶与海洋工程用钢,高性能交通与建筑用钢,面向苛刻服役环境的高性能能源用钢等列入“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基础材料技术。钢铁行业产品升级以及技术创新势在必行,随着钢铁企业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高品质钢材对相应的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这将为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尤其是冶金工程承包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机遇。

(3)节能减排目标带来对新型生产线与生产设备的需求

近年来国家突出强调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倡导发展如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新材料、循环利用、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新型业务,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部分行业已经开始了在一些新兴业务领域的探索,例如环境评估和设计优化、工程节能综合设计、城市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等,有些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这些新行业的发展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

钢铁行业作为传统行业,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就必须在“十三五”期间要求现有的大中型企业和新建企业在采矿、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到轧钢以及能源体系等各个方面优化生产技术以及进行设备的更新换代,推广应用和全面普及先进适用以及成熟可靠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装备。全面完成烧结脱硫、干熄焦、高炉余压回收等改造,淘汰高炉煤气湿法除尘、转炉一次烟气传统湿法除尘等高耗水工艺装备。在环境影响敏感区、环境承载力薄弱的钢铁产能集中区,加快实施封闭式环保原料场、烧结烟气深度净化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这一系列新的技术开发要求、新型设备以及生产线的建造将成为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契机和动力。

(4)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广阔

近年来,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业务不断扩大。根据ENR期刊的统计,2019年中国国际工程承包商营业收入为1,189.7亿美元,占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总营业收入的24.4%,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仍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先,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所拥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长期存在;其次,我国对外工程承包“核心市场”主要集中在中东、亚洲、非洲和后来居上的拉美等发展中经济体,其对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刚性需求,钢铁行业建设投资也不断增加,而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和石油价格的上涨将进一步改善其资金条件,从源头上保证了中国企业的项目规模;再次,我国政府一直非常支持中国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业务,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优化企业投融资环境,为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2、不利因素

(1)下游行业受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影响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钢铁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建筑行业、电力水利建设行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等,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繁荣程度与其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而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以及是否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会受到整个经济大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一方面,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单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方法会逐渐改变,特别是一些投资比较热的行业将会受到国家的调控,增长逐渐变慢;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之后,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相应的投资也会逐渐放缓。因此总体来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会逐步的放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工程技术服务的需求。

(2)行业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方面,一直缺乏完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占全行业业务结构比重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建立和健全法规制度。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建设单位盲目缩短勘察设计周期、任意压低勘察设计费用、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规勘察设计等问题比较突出。另外,地方保护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跨地域发展造成阻力。

(3)对外工程承包领域面临多方面制约因素

随着我国国际工程承包队伍的不断壮大,已经成长起来一批了解国际市场、技术力量较强、管理较为规范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但与欧美国家大型工程承包商相比,我国企业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业务结构较为单一,产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技术不足、工程承包跨国经营技术与管理人才仍然缺乏。尽管我国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扶持对外工程承包,但政府在前瞻性市场趋势的引导政策和法制建设方面还未完全与国际接轨,在涉及跨国经营的财务、税收、信贷、外汇、统计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为对外工程承包业务带来阻碍。另外,我国海外工程承包商企业规模较小也限制了企业的项目筹资能力。

(4)疫情冲击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

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扩散,各国防疫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部分海外工程项目驻地封闭,造成工程进度延期、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增加、产生合同履约纠纷等,此外驻外单位活动受限也可能导致市场开发过程停止,造成合作机会丧失,影响企业在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

同时,由于逆全球化思潮高涨以及部分海外工程驻地政治局势动荡加剧,短期将导致海外工程项目推进存在的风险上升,中长期将影响海外订单增长水平。

(六)行业进入壁垒

从事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专有技术和资金实力。其中,设计咨询业务主要是以技术和资质为主要进入障碍,工程总承包业务则要求从业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相适应的机制以及从业经验等。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的日益成熟和对单一设计咨询业务的逐步替代,行业进入的壁垒也越来越高,因此,资质、技术、资金和从业经验已成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1、从业资质壁垒

我国对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对各类型业务资质进行等级分类和管理,企业只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因此,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资质证书是进入建筑行业的基本门槛之一。申请从业资质的企业需在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以往业绩等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方可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取相应的资质许可,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企业的从业条件的具体要求,构成进入本行业的资质壁垒。

2、技术及人才壁垒

一般大型冶金、矿山、煤焦化工、能源等行业工程总承包具有以下特点:投资大,项目规模一般约10亿-200亿元左右;建设周期长,从合同签定到投产约24个月左右(不包括前期技术交流和商务招标合同谈判时间);参加单位众多,合同执行控制和总体协调难度大,管理困难;工程总承包囊括了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建筑安装施工及试运行,每个环节涉及的专业众多,工序繁琐,各环节之间紧密连接,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总承包商需要能够将多学科的先进技术集合为一体,熟练掌握各种工程设备,对下游客户所提出的需求进行引导,高度综合相关技术并对系统进行集成后,才可设计与建造符合要求的成套系统设备。关键技术的选择与决策、商务合同执行是否得力,直接影响着项目投资的风险。在对外工程承包方面,受国际地缘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的风险更大,对工程技术水平、跨境协调能力的要求更高。工程总承包企业是否掌握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的专利或专有技术,是否具备了将技术、装备进行产业化结合的成熟工艺,是否拥有掌握相关技术、熟悉项目运作的高级人才,是其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取成功的重要因素,构成进入本行业的技术与人才壁垒。

3、从业经验壁垒

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以往的业绩经验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重点关注的方面,业主选择总承包商时,会关注总承包商是否具备行业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对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是否具有深入的了解、是否能迅速地理解客户的需求并制定最佳解决方案、是否拥有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项目实施团队,以避免及高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最大程度保证工程技术项目的质量以及建造效率,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从业经验壁垒。对于海外工程业务而言,海外工程的经营策略、风险管理经验、对不同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商业环境、商业规则的熟悉程度,都构成了中国企业从事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经验壁垒。

4、资金壁垒

在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承包了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所有交付前的工作,从项目承揽到设备采购和施工分包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出,工程总承包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业务过程所需的设备种类多、单位价值高,导致工程前期投入较大;生产过程复杂,周期长,导致流动资金占用量大;新产品与设备开发的投入费用大。因此,工程总承包业务要求总承包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垫付和融资能力。目前,国内外市场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均由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主导,构成进入本行业的资金壁垒。

5、国际工程承包壁垒

我国现行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实行备案管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务主管部门对对外承包项目备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需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备用金。同时,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是一种跨国经营行为,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和地缘、人员等不确定条件的制约,因此对外承包工程和成套设备出口涉及我国对外关系,具有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因素,对技术和商务谈判有较严格的要求,国际工程承包具有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工程技术服务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为工程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能力上。

设计的技术水平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是集中运用各项政策、标准,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评判企业技术实力的重要因素。设计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方案创作能力、工程技术设计与集成能力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能力方面。

工程总承包(除设计业务以外)、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是设计服务重要的延伸部分,其技术水平体现在对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整体的把握、监控、协调、建设等方面,并对项目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含量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先进性和通用性等特点。技术能力是工程承包企业开发市场、功能创新、加强管理、获取利润的基础。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我国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与承包管理、土建施工、机电安装、开车调试、检修、节能环保等领域均取得了较大的突破。通过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我国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持续改善,在与国际大型建筑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密切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与宏观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与阶段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钢铁冶炼、交通运输、基础建设、电力水利建设、矿山开采等工业行业往往大规模地进行投资开发,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亦进入繁荣阶段;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工程技术行业也随之萎缩。

钢铁行业目前是公司主要业务的上下游行业,是一个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近年来,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受下游建筑、机械制造、汽车、造船、铁道、石油及天然气、家电、集装箱等行业增长的拉动,中国粗钢产量总体呈增长趋势,中国成为世界上产量最大的粗钢生产国。根据国际钢铁协会数据,中国粗钢产量占全球粗钢产量的份额由2016年的49.0%上升至2019年的53.3%,钢铁等上下游行业总体的周期性亦会传递到工程服务行业,使其表现出同期性。

2010-2019年全国粗钢产量与工业GDP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区域性特征

由于面向的具体下游行业不一,各类型的工程技术服务行业表现出不同的区域性特点。服务钢铁行业的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客户主要是国内主要大、中型钢铁企业,而钢铁企业的区域性分布比较明显——从产量分布上看,东北、华北、华东与华中地区是钢材生产密集地,因此该类型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业务在这些区域也相对集中。

“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大钢铁行业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对不同地区施行的政策有保有压,具体分为三个层次:(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在已有沿海沿江布局基础上,着眼减轻区域环境压力,依托优势企业,通过减量重组,优化调整内陆企业,大幅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位于河北境内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地区,要立足现有沿海钢铁基地,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置换,实现区域内减量发展。(2)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依托区域内相对优势企业,实施区域整合,减少企业家数,压减过剩钢铁产能。(3)东南沿海地区:以调整全国“北重南轻”钢铁布局为着力点,建好一流水平的湛江、防城港等沿海钢铁精品基地。

3、季节性特征

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施工业务会受季节性影响。国内业务方面,例如冬季的霜冻气候会限制中国北方的施工业务,而夏季会限制受长雨季影响的地区的施工业务;另外,中国第一季度的春节长假会影响人力资源供应,继而影响建设项目进度。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装备水平的加强,施工业务的季节性影响可能被部分克服,但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恶劣情况下开展业务仍可能会承担额外费用或者工程进度被延缓。国际业务方面,高纬度、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务季节性影响更为复杂。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上游主要是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制造业、装备制造业以及施工分包商;由于承包施工的业务种类繁多,涉及的下游行业也较多,主要是冶金、矿业、电力、焦化及环保等行业的建设企业、政府和其他发包单位,即业主方。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性。

一方面,钢材、水泥等工程所需原材料以及装备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成本中占比较大,施工分包商给予总承包商所需的劳动力支持,金额视分包规模而定。因此上游原材料、装备产品以及施工分包的价格变化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利润水平。

另一方面,冶金、矿业、电力、焦化及环保等下游行业的产业政策、投资规模的变化以及繁荣度直接影响工程承包行业的需求,同时,下游企业对于工程总承包协议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对下游行业有着一定的依附性。近年来我国国内和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的投资仍然存在较高需求。

(十)与行业相关的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及其影响

2018年以来,全球贸易摩擦与地缘政治风险增大,对外工程承包行业海外业务整体受挫。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阿尔及利亚、俄罗斯、印度、印尼、玻利维亚、伊朗、马来西亚等国家,该等国家贸易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但尚未出现过因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限制壁垒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美国等欧美发达国家目前非公司主要的出口市场,公司现阶段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拓展市场,原有主要海外销售市场的贸易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综合评估海外市场的政策风险,并选择有利于公司的出口策略。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布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年度排名》,最近三年,中钢设备及子公司境内外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排名分别为第15位、第22位和第19位;对外工程承包业务方面,中钢设备先后被评定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对外贸易AAA级信用等级企业、中国机电进出口企业(大型成套设备)AAA级信用企业,并多年名列ENR全球最大250家全球承包商及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2017年至2020年,公司在ENR全球最大250家全球承包商中排名分别为第206位、第247位、第170位和第165位;在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中排名分别为第129位、第157位和第107位、第145位。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下属公司包括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根据其年度报告、网站介绍等公开信息,其简要情况如下: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先后于2009年9月21日和2009年9月2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两地上市,是我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工程建设综合企业集团之一、全球最大最强的冶金建设承包商和冶金企业运营服务商,拥有13家甲级科研设计院、15家大型施工企业,旗下主要有工程承包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装备制造业务、资源开发业务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19年末,中国中冶总资产为4,585.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79.50亿元,2019年度,中国中冶实现营业收入3,386.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6.60亿元。中国中冶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1)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由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改制设立的股权多元化的大型国际化创新型工程技术公司。作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业务链涵盖工程投资、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设备成套供货、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及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全过程。中冶京诚是全国率先获得“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和“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信证书”的7家双综甲单位之一,同时还拥有充分支持公司发展多行业工程业务的规划、勘察、施工、监理、造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国家最高级别的行政许可。

(2)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五矿和中国中冶旗下的骨 企业,是上海宝冶集团EPC全产业链业务模式的龙头企业,是以工程技术研发、设计和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服务为主的科技型企业。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能主要在冶金、有色、重化工、轻工、市政工程、民用建筑、城市规划、环保等行业的工程勘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等领域提供服务。

(3)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方式于2004年设立,前身为中冶集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集雄厚的专业技术实力、工程实施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于一体,在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环保与新能源、民用建筑、自动化控制与智慧城市等多领域发展的综合性工程公司。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连续多年入选ENR中国承包商80强和工程设计企业60强。

(4)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控股,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承担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总体设计能力,在工程咨询、全厂规划、原料场、大型高炉、大型转炉/电炉、炉外精炼、板坯连铸机、热轧带钢轧机、宽中厚板轧机、炉卷轧机、可逆式冷轧机、冷连轧机、长材轧机、钢管轧机、板带后处理线、工业炉、自动化系统集成、工业水处理、工民建筑、燃气储柜等方面优势突出,业绩显著。

(5)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公司前身为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是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投融资建设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型国际工程公司。目前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冶金矿山、能源环保、市政医养、技术装备研发及制造、特色工程(三电/炉窑/尾矿库等)五大领域。

(6)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建于1953年,是一家以工程技术为基础,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大型国际化工工程公司,为国内外业主提供咨询、设计、采购、总承包、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成套、非标准设备研制、工程建设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以及国外贸易和工程相配套的技术、设备、劳务出口。

(7)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由原中国冶金建设集团鞍山冶金设计研究总院通过分立式改制组建而成。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工程设计及总承包、能源环保为主业,可提供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等铁前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包括规划、勘察、咨询、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并开展建设监理、科技开发、非标设备、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业务。

(8)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前身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建于1962年。中冶华天主营业务覆盖钢铁冶金、环境能源、房建市政、工程咨询和康养产业五大板块,是中国五矿和中国中冶旗下的骨干企业,是以科研、设计为龙头的城市与产业发展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工程项目投(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商。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由国内著名的外贸公司、设计院、机械制造商和施工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主营业务是国际工程总承包,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近年来,已完成了数十个大型交钥匙工程和成套设备进出口项目。业务范围涉及东南亚、南亚、中亚、中东、非洲、南美洲及加勒比地区诸国,业务领域涉及交通运输、市政建设、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建筑材料、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电信、石油化工、农业机械与工程设备等领域,已完成的项目获得了所在国家业主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截至2019年末,中工国际总资产为219.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7.38亿元,2019年,中工国际实现营业收入106.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54亿元。

6、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钢国际成立于1996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设备及技术引进、海外工程承包以及综合服务、现代物流等业务。首钢国际在香港、新加坡、印度、韩国、奥地利、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海外工程项目承揽及成套设备引进业务经验丰富,依托多年大型成套设备及生产线引进经验,与世界知名冶金设备制造商均有良好合作和业务联系,工业设备及技术引进业务涵盖采矿、冶金、加工、电子等。近年来,海外工程从钢铁冶金领域向环境工程、矿山机械、生物质能源发电等非钢领域扩展,实现工程承揽的转型,先后在南亚、东南亚和非洲地区承揽完成了二十多个大型冶金工程项目,涵盖了料场、选厂、高炉、烧结、焦化、球团、炼钢、轧钢等几乎全部的冶金专业门类。

(二)公司竞争优势

1、优质的行业资质以及丰富的大型工业项目总承包业绩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及下属企业已拥有冶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压力管道设计)、设备监理甲级、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甲级、环境修复工程甲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工业废水处理二级)、安全评价机构甲级等齐全的行业资质,设有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业烟气除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覆盖多行业、多领域、多业务环节的资质为项目的获取提供基础保障,助力公司实现由单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向大型综合配套项目总承包的转变、建立从规划设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到开工及生产指导、备件集成供应全流程服务机制。

凭借齐全的行业资质,公司在冶金、煤焦化工、环保、矿业、电力以及石油化工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为公司拓展新市场、提升市场份额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公司全年累计新签工程项目合同118个,合同金额总计204.29亿元,充足的项目储备能够保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工业工程服务

作为国内外领先的工业工程技术与服务公司,中钢国际已经培育形成了国际工程承包商的五大核心能力,即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和较为完善的国际化营销网络、较强的以核心技术为中心的专业整合能力及以核心业务为主的产业链业务整合能力、较强而又稳定的融资能力、较强的与潜在利益相关者形成战略联盟的能力和较强的能满足大型复杂性国际工程的集成化管理能力。通过对自身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进行持续的梳理和再造,不断提升工程领域综合配套服务的能力,“市场开发与商务—专业技术支持—采购与项目管理—产品监造与施工管理—开车服务—交钥匙”流水线式的大工业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中钢国际已经具备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前期规划、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开车服务、运营维护、备件供应、融资安排及其它延伸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的能力;与此同时,中钢国际拥有一批包括国内外设计公司、知名制造商、金融机构、施工企业在内的全流程服务的稳定的合作伙伴。结合工程总承包业务作为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特点,中钢国际积极利用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金融工具,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在为客户解决因资金短缺而项目缓建难题的同时,增加和创造了自身的市场机会,在掌控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金融机构、业主和自身合作共赢的局面。

3、最早走出去的中国工程技术公司,国际化经营持续稳步向好

中钢国际海外市场开拓起步于90年代初,从初期的小批量备件出口到成套装备、工程总承包,业务快速发展,是冶金工程领域最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近年来,公司积极落实国家“走出去”及“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国际化经营的道路,始终处于冶金行业海外市场开拓领先地位。中钢国际已设立十几个海外分、子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初步搭建了海外目标市场的营销网络。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全球近五十个国家的企业开展业务,并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客户黏度较高,为公司业务开拓、业务规模的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在海外冶金工程技术市场享有较高声誉,已成为国际冶金工程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程技术公司和极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凭借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突出的资源整合、调配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工业工程服务,公司执行的多个海外项目获得业界的广泛认可,多次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冶金行业优质工程奖等奖项,如土耳其2×600MW燃煤电厂二期项目获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澳大利亚300万吨铜矿选矿项目荣获2017年“全国冶金行业优质工程奖”、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中东SISCO250万吨球团项目获2019年“冶金建设行业设计成果二等奖”。

4、长期优质的服务与产品在国内外冶金工程项目市场积累的品牌与客户资源

经过四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和积累,中钢国际已经成为国内钢铁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支主力军。公司定位于钢铁领域业务特强,煤焦化工、环保、矿业、电力以及石油化工及其它非钢铁领域业务协调发展的工程技术公司,凭借较强的市场营销、资源整合、系统集成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在国内外冶金工程市场拥有一定市场地位的国际工程承包商。中钢国际始终坚持“双赢理念”,贴近市场,努力适应用户需求变化,不断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在冶金工程项目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在承揽项目和开发市场过程中注重品牌建设,坚持做到“承揽一个项目,树立一个品牌”,通过不懈的努力,“中钢”品牌已在国内外冶金工程项目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诚信度。

公司在冶金、煤焦化工、环保、矿业、电力以及石油化工等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同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经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多家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开拓矿业、电力、煤焦化工及其它非钢铁领域业务领域,公司与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俄罗斯MMK、印度JSW公司、印度JSPL公司、土耳其ICDAS公司、南非TUBATSE公司、南非思维铂业公司、阿尔及利亚Tosyali Holding、澳大利亚NorthernMinerals、澳大利亚CuDeco.Ltd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5、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及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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