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具体开放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3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3月1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电子直销平台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渠道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3月18日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对本公司旗下开通申购、定投、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开展以下费率优惠活动,若中银基金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优惠有更新,以相关最新公告为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自2021年3月18日起,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
根据管理人相关公告,开放申购、定投、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定期开放基金每次开放申购、赎回期间同适用以下优惠费率。
三、费率优惠
1、申购、定投费率优惠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使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完相关申请手续后,申购适用基金的,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使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完相关申请手续后,定投适用基金的(2021年3月18日前签订的定投协议在2021年3月18日后发起的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告费率),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
根据投资者使用的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有相应的最高支付限额,具体
可参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内容。
2、转换费率优惠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适用转换基金的产品清单以管理人相关转换开通公告为准。
开通相互转换的基金产品清单中,若有与中银活期理财产品(中银活期宝、中银如意宝、中银机构货币、中银薪钱包等)开通赎回转购业务的产品,适用于转购相关费率, 详见2016年5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电子直销平台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至其他基金业务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电子直销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实行优惠费率,非固定费率区间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四、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具体电子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5、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中国工商银行
网站:http://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6、招商银行
网站:https://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8、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定期开放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5、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