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16 公司简称:*ST湘电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261,366.8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76,431,731.44 元。故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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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范围
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船用推进系统、电气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系统、变压器、互感器、风力发电设备;开发、研制地铁车辆及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系统。
(2)经营模式
公司总体上采用“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推动产品、服务定制化发展。实施“三大三新”营销战略,强化品牌影响力、高层推动力、战略协同力,推进业务模式向“先进制造+服务+成套”纵深发展,向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和服务。
(3)行业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贸易战冲击,对我国装备制造业造成深远影响,但生产经营秩序等总体呈现稳步复苏、向好发展的态势,装备制造业2020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了6.6%。从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来看,全年大中型电机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加4.1%,全国电机总产量22782.6万千瓦,火电、煤炭、钢铁等领域对电机的新增需求有所减少。电机电控行业也因疫情影响,产品合同不能按期交货、销售停滞、市场订单流失现象普遍存在;受政策影响,煤电项目暂停缓建、结构性去产能,火电设备订单大幅下滑,产销形势不容乐观,但在电站设施改造、石化防爆、节能环保、水利、核电以及新能源开发等领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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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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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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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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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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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6,458,290.29元,同比下降9.77%,主要是因为公司停止贸易业务和风能公司股权出售后,减少风电整机板块收入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261,366.86元。
2020年,主要零部件、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公司坚持按照“任务不减、指标不降、目标不变”的总体目标,聚焦“电机+电控+成套”主业,对外积极拓展市场,对内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三十八)。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电机、电控、风力发电系统、特种产品及备件等收入,大部分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公司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收入。小部分与客户签订的特种电机合同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继续在建造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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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健君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1临-01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议案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是
●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周健君先生、陈鸿鹏先生和颜勇飞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健君先生、陈鸿鹏先生和颜勇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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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交易额均是根据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执行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定价政策及决策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独立法人之间在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及公允价值的原则来确定,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其决策依据是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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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交易额均是根据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执行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采购货物、购买动力、机械设备、销售产品和原材料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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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双赢或多赢效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主营业务发展,预计2021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总额较2020年呈上升趋势,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内容进行了了解和确认,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其交易事实及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董事会在实施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守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的规定,程序合法。我们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1临-01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方: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02%)。
●委托理财金额:12个月有效期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投资理财期限:自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湘电动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02%)。为提高湘电动力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理财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理财产品额度
在12个月有效期内湘电动力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湘电动力经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湘电动力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可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湘电动力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湘电动力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湘电动力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总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12个月有效期内累计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5亿元,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1临-01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15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长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8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合伙人。先后在广东南方传媒集团公司年度报表审计、东莞绿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审计项目中作为负责人,参与过广东交通集团、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等广东省属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多次负责恒大地产、奥园地产、雅居乐地产等多家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并购尽调、税务筹划项目。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深海软件(839038)、达晖生物(873195)。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昊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5年11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项目经理。先后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科力远(600478)、新三板挂牌公司子宏生态(872321)、金联星(836091)等十多家企业提供年度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湘电股份(600416)、万容科技(833311)、鼎端装备(834587)。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刘仁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04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复核相关工作。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1临-01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数量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等原因,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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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ST湘电 公告编号:2021-01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7日
至2021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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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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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 1、2 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怡文 刘珏
联系电话: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610767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 302 号 邮政编码: 411101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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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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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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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1临-018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周健君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参会董事10名。公司监事会、经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湘电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261,366.8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576,431,731.44 元。董事会拟定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5亿元。2021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