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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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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29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属于电力电缆类,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主要品种有: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二)行业分析

电线电缆产业肩负着电力和通信两大国民经济支柱行业的配套职能,是各个行业的基础,是机械行业中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产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1)总体规模

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制造规模不断扩大,为全球电线电缆第一大制造国,至今一直保持线缆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的地位。自2014年以来至今一直保持着总产值在14000亿元以上的产业规模,2017年,中国线缆产业销售产值14200亿元,2017年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3734家,光纤光缆企业303家;2018年合计为4200家。

(2)区域分布

我国线缆主要制造企业大多数集中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与我国经济大省的分布格局趋于一致。2017年我国线缆产业资产总值分布占比如下:

(3)全球市场消费情况

总体上看,线缆产业仍以国内市场消费为主体,出口占比不高。

(4)线缆行业构成情况

我国线缆行业呈现出产业规模大但集中度低的特点,缺乏全球性的较高品牌知名度和技术及品牌附加值。从产品结构而言,高端产品研发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线缆产品的同质化竞争状态明显。国内市场需求占主体,经过快速发展期,进入了平稳发展期。

(注:以上图表及数据均取自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出版的《中国线缆产业发展现状及策略建议咨询报告》)

(5)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供给侧改革的指引下,线缆行业大幅减少了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投资,转而努力提升创新能力,改善产品结构,倡导绿色、节能制造技术,引领了线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而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必将给线缆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将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2、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提升还有很大的投资空间。未来几年,我国的电力、铁路、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仍然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这都将给线缆产业提供许多机遇与稳定的市场。3、一带一路带来的出口机遇快速扩大。我国具备相对齐全的产品链和产业配套链,同时随着我国线缆产品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制造业体系不全以及制造能力不强,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仍有着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和吸引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的需求,为我国线缆产品的输出、产能输出和海外投资提供了新的市场和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质量优先战略,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于珠三角发展壮大,自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2014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经过近20年的持续较快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品质来源于专注”,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经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把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致力于建立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品牌战略和差异化竞争策略。

(一)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31.99亿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16.83%,实现净利润1.9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56%,其中扣非后净利润为1.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1% 。公司报告期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1月中旬到3月中旬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进入2020年4月公司才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巩固既有市场,与客户共度难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展开防疫工作,并在疫情期间克服各种困难,向深圳防疫医院提供了建设用电线电缆。在疫情得到控制以后,积极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协调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开展复产工作,进入二季度公司的生产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

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出现断崖式下跌,中国经济在第一季度由于自身疫情影响出现萎缩,而第二季度由于受到世界疫情扩散的影响,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华南地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受到世界疫情扩散的影响更大。

公司将巩固并强化现有市场地位,利用公司在深圳本地市场的优势地位,立足于深圳及珠三角片区,积极稳定在本地市场的市场占有率,稳定公司经营的基本盘;同时积极发挥公司各营销中心的作用,加强服务意识,积极向外拓展市场。积极推行代理销售模式,努力扩大产品销售渠道。

此外,公司采取措施以充分发挥经销商在市场拓展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加强与经销商工作沟通协调,不仅仅从销售额和回款进度等多方面考核经销商,同时加强对经销商的服务意识,积极协助解决经销商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配合经销商的经营,为经销商的销售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引进优质经销商,并对优质经销商进行热销产品优先配送,更优惠的销售价格等措施以促进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

(三)坚持质量是基石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公司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员单位、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员单位。

(四)产品技术和研发

公司位于惠州工业园的“研发中心”已建设完成,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研发实力,对公司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研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研发融入生产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开展数据的收集、参数的分析、工艺的改进等研发工作,不仅大大节省研发费用,也显著提升了研发效果。

报告期公司研发主要方向是:1.燃烧实验改进的结果更加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即节省了成本、优化了工艺,更提高了效率。2.125度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试料验证了原材料的更换使用,确保原材料的合格,优化工艺路线,满足实际要求。3.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型式试验数据转为本公司。4.BASEC认证防火类电缆,以保证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持续的电缆生产也能维持在所要求的符合性,有效的维护和提高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增加消费者的信心。报告期研发项目的进行,达到了研发可行性报告、项目开发计划等原定的开发目标,关键技术的实现与突破,满足各试验性能要求及符合国家标准,很好的把电线电缆应用到客户对产品的各种需求。

公司在2020年,率先采用三层共挤快速换色高速挤出机组+自动成圈、贴标与机械手码垛组合模式的先进生产线,获得了全球首张三层共挤布电线IECEE-CB证书,让传统的电线产品结构和制造模式有了质的变化,使产品生产的损耗更低、效率更高、产品质量更稳定,同时也使公司电线产品具有更高的辨识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①首次执行日,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客户质保金,确认为合同资产。

公司将已经收取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时确认为合同负债,将待转销项税额转入其他流动负债。

②对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1-00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经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927,815.3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8,580,396.35元。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5,909,727.38元,减去2020年已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858,039.63元,2020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794,109,503.09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2,803,391.44元,减去2020年已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858,039.63元,2020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7,655,748.1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列《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指导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方面的自查工作并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统一监管标准、打破刚性兑付、严禁资金池业务,实行净值化管理。为保证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原有的委托理财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宗商品波动幅度加大,加上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为保证公司业绩稳定,降低原材料市场波动风险,决定对原有的套期保值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1月更名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宁波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兴业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吴玉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招商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吴玉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民生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吴玉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0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7 月 7 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 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前述审议额度及约定的其他事项自2021年3月15日起自动终止。

2021年3月15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0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因向客户销售电线电缆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销售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0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2021年3月15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决定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二、交易品种:

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cu。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地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六、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1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龙羽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在2021年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9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1.49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5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2家、专用设备制造29家、商业服务业25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家),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869万元。亚太(集团)无对金龙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18年至2020年)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亚太(集团)2018 至2020年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2021年亚太(集团)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华燕,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开始为金龙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金龙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利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南玻A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华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利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项目合伙人徐华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截至2021年3月5日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3.独立性

亚太(集团)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获取亚太(集团)提供的资料以及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查询的证券期货市场该所及执行审计业务人员诚信档案,亚太(集团)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亚太(集团)及其执行审计业务人员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就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亚太集团为本公司IPO申报会计师,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根据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判断,亚太集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公司查询的亚太(集团)以及签字会计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亚太(集团)及签字会计师均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年审机构所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执行审计业务人员经公司查阅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公司查询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执行审计业务人员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1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1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6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8,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62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378,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701.1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5,057.55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0.97万元,支付的手续费0.0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734.77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057.55万元,支付的手续费0.4万元,节余金额1,414.6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734.77万元)已全部进行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7年7月25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公司其他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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