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柴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柴琇、崔海、罗彦回避表决。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总数发生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也发生变更,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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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在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0-03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妙可蓝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获得其他必须的行政审批机关的批准(如适用)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将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976,10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6月30日实施完成(上述非公开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0,976,1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均按本次发行上限进行测算,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2020年1-9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4.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43.05万元;
假设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公司2020年1-9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4/3;
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比2020年降低20%;②与2020年持平;③比2020年增长2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6、假设公司2020-2021年度不存在股权稀释的事项;
7、假设公司2020-2021年不进行任何利润分配事项;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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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度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项目、吉林原制奶酪加工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方向一致,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在乳业细分领域奶酪行业形成规模优势,抢占迅速增长的国内市场,同时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奶酪在乳制品生产中属于生产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之一,生产技术构成了奶酪行业的重要门槛。当前奶酪产业在中国市场处于早期快速增长阶段,国内市场的奶酪产品来源以进口为主。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奶酪相关独立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拥有原制奶酪和再制奶酪生产技术,研发推出了儿童奶酪、常温奶酪等多种产品,在奶酪产业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储备。
在市场方面,通过近年来的发展,妙可蓝多已逐步展开消费市场布局,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网络渠道,在餐饮工业、零售等线下渠道和电商渠道方面均实现了良好销售成绩。根据Euromonitor数据,2019年妙可蓝多为我国奶酪行业第一国产品牌。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聚集了一批在奶酪研发、生产、营销等领域有一定权威与经验的专业人才,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司奶酪产品研发部门核心技术人员在行业内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奶酪业务营销团队经验丰富,能够公司在现有营销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及深化销售渠道。公司奶酪业务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回报,上市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回报填补:
(一)抓住奶酪业务高速成长契机,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奶酪业务整体保持高速增长,零售端成为驱动公司奶酪业务的核心因素,其中奶酪棒作为拳头产品于2018年推向市场,凭借其出色的产品力和营养健康等卖点,获得消费者高度认可。
“妙可蓝多”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奶酪品牌,受到专业餐饮和工业客户认可的同时,并向零售领域延伸,深受家庭消费者喜爱,线上销售遥遥领先。公司将抓住奶酪业务高速成长的契机,凭借公司“妙可蓝多”品牌优势,加强渠道建设和电商运营,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施预期收益
为尽早抓住我国乳业尤其是奶酪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
上市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加大关键产品及重点项目生产协调,统筹调配各项生产要素,协调好生产关键环节,加大资源配置力度,提升生产系统的生产保障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加强物料管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从而逐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效益优势。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详见《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六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之“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上市公司股东即期回报时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等相关事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已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内蒙蒙牛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内蒙蒙牛已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授予事项已于2021年3月1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变更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415,309,045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从而导致注册资本增加事宜,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3月修订)》。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实施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3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将于《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对象出具关于公司2020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326号)的要求,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4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