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0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1年3月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H股需披露的《企业管治报告》(草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社会、环境及管治报告》(草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2020年《社会、环境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信永中和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的表现,拟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5万元整。审计费用包括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审阅及翻译等全部有关审计工作的服务费用。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大华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的表现,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整。审计费用包括审计师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审阅及翻译等全部有关审计工作的服务费用。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5,643.18 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6,405.14 万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以及各项资产实际占用情况,经实物盘点、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5,392.65 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6,360.7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519.0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856.59 万元;商誉减值余额656.23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研发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临2021-015号)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发行H股股本总面值的20%发行H股新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9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1、2、3、5、9、13、14、17、26项的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国清,2002年7月8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丽晗,2015年4月1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1)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
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
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拟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智通”)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 关联关系:王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王军先生任京城智通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城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北京天海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拟与京城智通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王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王军先生任京城智通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城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北京天海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和表决北京天海与京城智通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时,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王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王军先生任京城智通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城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北京天海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2号楼2层2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9年5月13日至2049年5月12日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销售机器人、机械设备;设备安装、租赁、维修。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京城智通资产总额人民币71,02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2,90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6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8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与目标
双方在友好合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北京天海在气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数十年的生产管理经验,结合京城智通在国内智能化工厂的技术特长和人才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质、高效、低耗、清洁、灵活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将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建设成世界领先的气体储运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制造基地,同时提升京城智通在整体智能工厂建设中的理解能力与自动化转换能力。
2、合作模式与内容
(1)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着重对生产现场自动化、智能化应用的需求梳理,工艺技术路线改进的提出,京城智通通过深入学习生产流程,重点负责自动化、智能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2)在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生产线改造过程中,京城智通深度参与,共同协商,整体谋划,为智能工厂建设规划提供建设性意见与改造措施,同时,建立紧密联系,推进合作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3)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招标管理和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工作,并以招标结果确定双方最终合作关系,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与京城智通在本年度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3,000万元)。为明确起见,本条款约定的前述上限不作为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就其项目合同金额所作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与京城智通在本年度的项目合同总金额未达到该上限,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股东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3、保密义务与其它事项
合作双方承诺对合作共建具体条款进行保密,严禁未经对方允许,对任意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合作双方承诺在合作研发过程中所知悉与合作内容有关的任何一方的技术秘密、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相关补充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从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在友好合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北京天海在气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数十年的生产管理经验,结合京城智通在国内智能化工厂的技术特长和人才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质、高效、低耗、清洁、灵活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将北京天海及其各子公司建设成世界领先的气体储运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制造基地。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10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如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要求。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打造智能工厂的战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北京天海与京城智通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5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A股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了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自2020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城股份”变更为“*ST京城”。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BJAA301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9,472,630.04元,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431,757.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上交所提出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违反相关会计制度或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城智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1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29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00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27.6亿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9.02亿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24亿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0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4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马传军,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1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传军先生,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
刘东岳先生,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文才先生,1991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00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2021年工作人日均收费标准合理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5.0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