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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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3 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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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dfa66.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30-667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