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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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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1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特别说明:

1、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首席执行官”称谓修订为“总裁”;将原《公司章程》中的“执行总裁”称谓修订为“副总裁”;将原《公司章程》中的“执行总裁、副总裁”的表述统一修订为“副总裁”。

2、原《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则中所涉及到的“首席执行官”称谓均变更为“总裁”;原《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则中所涉及到的“执行总裁”称谓均变更为“副总裁”;将原《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则中所涉及到的“执行总裁、副总裁”的表述统一修订为“副总裁”。

3、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的组织架构均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注:修订后的规则章节、条款的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ST中商 公告编号:2021-01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日

至2021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21 年 3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4月 1 日 9:30-17:00

5、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 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 号

2、邮政编码:210041

3、联系电话:025-66008022

4、传真:025-66008022

5、联系人:张町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