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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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4%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1-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4%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上述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9日、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72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4%,购买的最高价为3.34元/股,最低价为3.0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25,547,80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广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3042,发证时间:2020年11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公司 2020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预缴,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