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客户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旗下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认购旗下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4折费率优惠(固定金额认购费用除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企业优选混合A
基金代码:011450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上述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4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的《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养老金客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客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组合确认函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招商添盛7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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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本基金未对最低应分配金额进行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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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3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1年3月24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1年3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3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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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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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3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1年3月24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1年3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3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关于开放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及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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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3月19日起开放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本基金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放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止。以此类推。
4、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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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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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费用为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入开放日:本基金2021年3月19日可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6.1.2 非直销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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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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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12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