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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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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12、本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洪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9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关德福,201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9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9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19年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2、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操作。

8、其他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资金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4)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资金人民币4,9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适度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含子公司)在2021年度与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昌实业”)、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川投宏格”)、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幻科技”)发生共计不超过40,27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即实际发生率,2020年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

注2:众城园林、大昌实业、川投宏格的关联交易预计的披露索引详见2020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美幻科技的关联交易的披露索引详见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多灾种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麓山酒店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经公司2020年第7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1,669.88万元,净资产1,532.1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9.99万元。

2、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昌实业总资产8.61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亿元,净利润0.87亿元。

3、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3.99亿元,净资产0.84亿元。

4、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幻科技总资产0.76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1亿元。

5、成都麓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麓山酒店总资产6,697.1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0.67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租入场地。租入场地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下属设备分公司、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众城园林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

(2)公司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大昌实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大昌实业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金兰路罗浮中心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1)众城园林向公司的施工项目部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2)美幻科技向公司的九绵公路LJ25项目提供多灾种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

(3)麓山酒店向公司提供会务服务。

3、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向川投宏格的公路及市政施工项目提供工程施工劳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良好,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相关经营风险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产生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监事会对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