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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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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国怀伟、雍凤山、王兵,独立董事许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翟咏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明、王德龙、尹兴科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江文、位贝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