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4%,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951,993.61元,资本公积为2,010,098,859.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4,947,99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4%,剩余592,855,113.73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358,483.8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6,951,993.6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096,87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国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互联网行业对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互联网、云计算行业发展进入快速通道,未来对数据中心需求也将随之继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拓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1、为顺利推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持续需要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及预计收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JN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11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0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中国联通(怀来)大数据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公告》(编号:2020-042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HUB 2020-7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50号)。

2、公司所属互联网、云计算行业未来发展迅速,对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仍需持续加强数据中心资源储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遵守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调整所致,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晔侃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thub.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2021年3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15:3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副董事长、总裁曾犁先生;

2、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林丽霞女士;

3、副总裁、财务总监宋孜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3月31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thub.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林丽霞 张晔侃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联系传真:021-66316293

联系邮箱:ir@athu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网络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