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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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8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3

114489、114523 19康佳04、19康佳05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遂宁市的产业发展,近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拨付了1.5亿元的产业扶持资金。该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拨付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8

债券代码:114423、114488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3

114489、114523 19康佳04、19康佳05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35,935.6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4.3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848,952.4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康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康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根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和《贸易融资主协议》,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开具了《开立保函申请书》,拟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香康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同创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以下简称“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康佳同创公司,债权人为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田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根据该授信额度协议的约定,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可使用中国银行福田支行提供给本公司4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项下的5.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额度种类为承兑汇票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贸易融资额度(用于理财产品担保融资业务)。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福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8亿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中国银行福田支行。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原3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 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9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11/F CHINABEST INT′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康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冷柜与挤板、吸塑件、注塑件、模具、塑胶件、五金件等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空调及相关配件、厨卫电器、照明制暖、日用小家电的销售与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流配货,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金属制品、矿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产品、电子设备及原器件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香康公司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贸易融资主协议》,本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开具了《开立保函申请书》,通过内保外贷的形式为香康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自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收到并确认《开立保函申请书》起生效。

(二)康佳同创公司与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担保范围是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人民币4,500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三)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中国银行福田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福田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8亿元,担保范围是本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中国银行福田支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5.8亿元以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香康公司、康佳同创公司和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香康公司、康佳同创公司和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香康公司、康佳同创公司和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35,935.6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4.3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848,952.4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