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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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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745,351.9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574,535.2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7,170,816.76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99,656,106.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6,826,923.33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579,888,59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共计69,586,631.64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细药材等中西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医药公司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采购货物,由自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下游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

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人民同泰APP等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主要经营品种包括药品、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等。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医疗客户,主要包括三甲级、二甲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二是商业客户,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三是第三终端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又细分为医疗客户和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医疗客户是指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终端商业客户是指单体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药企资源、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54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50家,市外门店104家,新增门店45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250余万人,会员销售占比61%。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医药流通业务。医药流通行业发展受宏观经济、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综合影响,近年来中国药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在国民经济占比稳定。我国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为健康医疗支出提供支撑;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慢性病患病人群比例增加,带动药品需求上升;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常态化、跨省异地就医政策逐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范围的扩大等,提升居民药品消费需求,中国医药流通行业整体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

2020年黑龙江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2020年上半年省内部分医疗机构停诊、限诊、控制住院人数,药品销售终端需求受到影响,物流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管控,同时,随着国谈、零加成、带量采购等国家政策的实施,医药流通企业的行业结构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压力加大,销售终端售价下滑,医药流通企业利润空间压缩,跨区域企业在黑龙江省网络搭建不断完善,配送能力不断加强,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医改不断深入,推动药品流通企业改革,现代药品流通方式持续发展,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头部企业销售增速提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行业规模保持持续增长趋势,但从增长率发展趋势来看,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总体运行呈现趋缓的态势。纯销占比持续提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医药电商等新模式发展迅速,“互联网+”催生线上线下场景加速融合,消费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器械流通市场,产品种类增多,流通渠道集中度低,毛利率相对较高,已成为医药流通企业盈利新增长点。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需求变化较小,仅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或季节性。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部,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高发。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零售业务主要通过连锁店完成,报告期末,直营门店数量为354家,并已在省内市、县等多地区开办旗舰店。

根据“商务部医药流通管理系统”,2019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23位;公司旗下医药连锁店“人民同泰”的销售总额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中排名第25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医药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1,104.21万元,同比降低6.74%。公司根据疫情及市场政策变化,在疫情期间及时调整和推进客户服务方案,增加抗疫药品储备及供给,深入挖掘上游品种资源,销售团队聚焦三大终端市场,深入推进与下游客户的粘性合作,尽力弥补疫情对公司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中:医疗分销营业收入为498,444.54万元,同比降低14.35%。报告期内医疗分销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医院出现停诊、限诊,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患者住院率始终较低,对医疗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受到带量采购、零加成、国谈品种等医改政策影响,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医疗批发业务毛利率面临下降压力,行业竞争加剧。

商业调拨营业收入为162,659.67万元,同比增长28.14%。报告期内商业调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公司积极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拓展商业市场,持续增加商业份额,致使商业调拨收入同比增加。

公司具体采取的措施为:

一是丰富上游品种资源,推进战略布局,加快项目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与供应商合作,增强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力度的同时加强重磅新品的引进,持续扩大公司品种优势,跟踪国内新品上市动态,布局开展医疗器械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报告期内共引进新品1513个,重磅品种50个;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大力引进并推广优质项目,深度挖掘市场,报告期内共引进30个项目,其中进院54个品种、广阔市场项目7个;重点跟踪带量采购品种及新版医保目录调整,第三批集采品种公司取得94个配送权,其中6个品种获得全省独家授权,并建立和完善罕见病药品采购和销售体系。

二是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推进营销网络下沉。

(1)持续下沉网络布局、开展供应链增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拓展三大终端市场,强化国家政策性产品基础性培育,国谈产品客户增加到2800余个,增长50%,深入推进与下游客户的粘性合作,稳固核心市场,公司与区域内10余家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开展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优化业务布局,重点推进终端市场覆盖率,加快核心城市的布局,设立哈药集团佳木斯医药有限公司,实现公司属地化管理和配送。

(2)发挥地方龙头企业作用,提供疫情保障物资。报告期内,公司成为“2020年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储备企业”, 公司发挥作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药品储备企业带头作用,保障防疫药品、疫情防护用品、疫情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为百姓健康事业保驾护航。

(3)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加速资金回笼与现金流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筹划,制定降本增效方案,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运作;加强对库存商品管控,优化客户资源,增加信用考核,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改善现金流。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和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开展。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54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50家,市外门店104家,新增门店45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门店拓展力度,提升零售会员占比,推进数字化项目,完成ERP程序的升级及互联网医院处方平台上线工作。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8,143.42万元,同比增长11.86%。

一是通过丰富促销手段,提升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开展与上游厂商战略合作、实行核心商品、品牌商品疗程用药等措施,打造有竞争优势的商品体系;此外,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疫情涉及的重点品种的采购供应;报告期内,共完成大型活动3场、单店促销活动104场、社群活动5场、直播活动7场,有效带动销售提升。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赋能新零售。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信息一体化打通和数据实时连通,完成网络系统改造,搭建统一管理网络模式,赋能新零售,上线CRM会员系统、微商城小程序、OMS系统、互联网医院处方平台等,会员深度服务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是承接处方外流,加强慢病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深入研究国家医改政策导向,积极承接处方外流、加强慢病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成立DTP专业药房6家,通过会员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研究,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用药指导和用药提醒,追踪用药进展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加大慢病管理服务,对慢病及处方药进行专业化管理,开辟慢病专柜、专区,配备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指导、售后服务等,增强客户粘性,提高竞争优势。

3、物流配送业务

公司拥有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药品物流配送中心。报告期内,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共计实现吞吐435.7万件,完成订单415.8万行,日均配送客户853家,现有库存商品37.4万件。报告期内,企业精细化管理升级,上线运输管理系统(TMS),完善配送服务跟踪及追溯,优化成本管控,提升客户体验;更换并升级仓库温湿度监控系统,提升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仓库改扩建项目,完善储区规划及资源配置,扩建低温库440㎡,完善特殊仓储温区配置,更好地满足质量要求及客户需求;建设中药饮片库830㎡,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现代物流运作管理。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评定,物流中心医药物流规模硬件能力4星级,医药物流服务综合能力5星级,标志着物流中心的综合能力处于较为领先的水平。

4、专业医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夯实内生动力,丰富医疗服务项目。“世一堂中医馆”全力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研发销售抗疫产品,推出抗病毒提高免疫力汤剂、抗疫代茶饮、抗疫香囊等产品,共同抗击疫情;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培育优质医疗队伍,聘请省内外专家出诊,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及知名度;新开发10余项理疗项目,开展温通刮痧、冬季补肾温阳灸、膏方等项目;“三精肾病医院” 是以治疗肾脏疾病为主的,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公司持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医疗安全;血液透析中心大力推广“干粉原液超纯透析”技术,增加了CRRT和血滤频次,提高患者透析质量;与优质体检中心建立合作,补充体检项目短板,提高整体体检能力和水平。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准则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留存收益未产生影响。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③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未选择采用该规定的简化方法,因此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4家子公司,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董事长:刘波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745,351.9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74,535.2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7,170,816.76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99,656,106.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6,826,923.33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回报股东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579,88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预计将支付现金股利总额为69,586,631.64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19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临2021-014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174,570.96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处理,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47,517.50元;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13,330,216.89元。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5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2021年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通过持有的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资产质押贷款;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合计35.4亿元。综合授信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贴、保函、法人信用、国内贸易融资、低风险授信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公告》(临2021-016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017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临2021-018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三、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召开时间及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四共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共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近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近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8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会计师:张彦军,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劵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该所的基本信息、项目成员基本信息、审计收费等情况。认为该所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目前正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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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置固定资产情况概述

2020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拟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174,570.96元。

2020年度拟报废及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2,218,028.14元,账面净值为1,857,036.85元,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174,570.96元。

二、核销应收账款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清理,并予以核销处理。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47,517.50元,核销坏账的主要原因是黑龙江三精肾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应收“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居民账户”超统筹部分的50%,款项无法收回,该等款项此前已按照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0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13,330,216.89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依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做出了合理估计,对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590,850.8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的规定,公司本年度对出现减值迹象在建工程项目医院综合楼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方法采用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可回收价值,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余额为119,937,083.24元,评估价值为60,423,633.92元,评估减值59,513,449.32元,已计提57,774,083.24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39,366.08元。

四、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13,155,645.93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21-01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2021年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通过持有的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资产质押贷款;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合计35.40亿元。综合授信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贴、保函、法人信用、国内贸易融资、低风险授信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明细如下:

申请银行明细及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武滨先生、韩东平女士、哈书菊女士沟通并获得认可。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对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该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交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该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交易,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音

注册资本:250,695.51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四大街68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制药机械、日用化学品、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消毒产品、生物有机质、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纸制品制造,卫生用品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兽药生产;包装、印刷品印刷;按直销经营许可证从事直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从事医药以及医药机械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旅游业务经营;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与调查;粮食收购;房屋、场地租赁;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检验检测服务。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63,173.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8,706.79万元,营业收入为764,907.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66.37万元(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