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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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年11月27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6%;(2)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4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公司股份 20,235,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过半,鸿立华享、当涂鸿新自 2020年12月18日至 2021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38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2021年1月初,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宜的通知,后由于各方未就股份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详见公告2021-001、002、003、004)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