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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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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存量担保在2021年度即将到期,公司拟将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存量担保统一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担保预计的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1-021),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2),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江苏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存量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1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1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公司部分存量担保在2021年度即将到期,公司拟将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存量担保统一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二)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3、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

注: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重孙公司

4、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5、江苏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注:江苏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两家公司的其他股东方因资金等原因无法提供担保,因此,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经管层将尽快与这两家公司的相关股东沟通以其其他资产为该两家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或提供资金支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担保预计的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互相担保,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亦在财务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6.56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0.65%,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29.3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日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8日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8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到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1年4月7日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

邮编:100738

联系电话:010-85800856-8856

传真:010-85180856

邮箱:you.ht@snencn.cn

联系人:郭静

(二)会务费用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