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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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志成先生持有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6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成先生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志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王志成先生计划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82,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王志成先生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7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到本次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志成先生已在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39,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0%,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6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82,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39,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0%。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主动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若后续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82,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480,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61.9435%。

除上述股份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清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志成

日期:2021年3月19日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志成

日期: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