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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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2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及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制度,更加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行。

二、修订依据及主要修订制度列表

基于上述原因,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具体修订、新增制度列表如下:

上述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6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目前处于发行准备阶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相关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4月16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目前处于发行准备阶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相关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新制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4月16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目前处于发行准备阶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相关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7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7日

至2021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1年4月6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 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