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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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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0 公司简称:巨化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0年末的总股本2,699,746,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974,608.10元;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业务为基本化工原料、食品包装材料、氟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氯碱化工、硫酸化工、煤化工、基础氟化工等氟化工必需的产业自我配套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包括基础配套原料、氟致冷剂、有机氟单体、含氟聚合物、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涉足石油化工产业。

(2)主要经营模式:主要是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模式。公司围绕董事会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之上,采购部门对原辅材料进行集量采购,各生产主体单位编制生产经营具体落实计划并组织实施,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

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核心业务氟化工处国内龙头地位(拥有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产品规模技术国内领先,其中氟致冷剂处全球龙头地位),属生产资料供应部门,直接受行业供给周期、下游消费周期及宏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并且公司产品价格弹性、业绩弹性较大,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行业竞争格局趋向集中,以及公司不断加大氟氯先进化工材料发展,高端化延伸产业链,多化工子行业集约协同能力增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核心竞争能力、竞争地位不断增强等,公司周期性波动将趋弱。公司产品成本、费用和收入(产品价格、销量)为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

(3)行业情况:受新冠肺炎、全球经济衰退、行业周期下行探底、《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引发的HFCs预期配额争夺等不利因素叠加共振影响,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阶段性受阻,产品市场需求疲弱、供过于求、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沿袭上年度下跌趋势,且跌幅较大,导致行业利润下降(具体内容请阅读年报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5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称“同比”)下降0.0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4.69亿元,同比下降10.15%;实现利润总额1.37亿元,同比下降87.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5亿元,同比下降89.39%。

(一)增利因素136847.95万元:

1、销售成本下降增利119224.01万元:主要是原料价格下降增利74545.95万元、电汽价格下降增利24500.42万元、单耗下降增利5242.35万元、产量变动增利14178.13万元、副产品变

动增利7973.44万元;工资及费用上升减利7216.28万元。

2、研发费用下降增利3880.81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增利6184.32万元。

4、税金及附加减少增利2544.20万元,主要是城建税减少1542万元和教育费附加减少650万元。

5、投资收益增加增利873.06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下降增利502.46万元。

7、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增利259.76万元。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增利859.68万元。

9、产品销售销量增加增利2519.65万元。

(二)减利因素230712.33万元:

1、产品价格下跌减利201765.14万元。主要是氟制冷剂减利134100.16万元、含氟聚合物产品减利27287.09万元、石化材料产品减利33747.69万元、基础化工产品减利7417.44万元;食品包装材料价格上涨增利787.24万元。

2、其他收益减少减利9146.78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F23焚烧补贴13405万元,今年无)

3、财务费用上升减利8958.8万元。主要是今年人民币快速升值,同比上年外汇汇兑收益减少7867.30万元;今年疫情贷等利息支出增加725万元。

4、营业外收入下降减利2057.63万元。

5、营业费用上升减利4823.06万元,主要出口费用上升2742.91万元、运输费用上升1754.54万元。

6、管理费用上升减利3895.22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上升1985.31万元、停工损失上升3265.87万元,办公费用等大部分可控性费用则下降。

7、其他业务利润下降减利58.48万元。

8、资产处置收益减少减利7.22万元。

主要经营特征分析:

1、产业链的需求疲弱,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同比“双降”,产品价格下降影响大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相抵后减利12.73亿元。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总体下降幅度较大。其中:氟化工原料价格同比下降15.20% 、致冷剂价格同比下降26.52%(其HFCs价格同比下降31.91%)、含氟聚合物材料价格同比下降15.75%(其中氟聚合物价格同比下降13.29%)、含氟精细化学品价格同比下降33.47%、食品包装材料价格同比上升1.00% 、石化材料价格同比下降21.30%、基础化工及其他产品价格同比下降3.35%。因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减利约20.18亿元。

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总体下降。其中:萤石价格同比下降8.14%、工业盐价格同比下降8.42%、电石价格同比下降1.49%、四氯乙烷价格同比下降4.76%、VCM价格同比上升1.43%、无水氟化氢价格同比下降13.07%、甲醇价格同比下降15.64%、苯价格同比下降20.82%、硫精矿价格同比下降4.61%、无烟煤价格同比下降8.84%。因原材料价格下降同比增利7.45亿元。

2、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技术改造,主动应对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不畅、市场需求收缩、疫情风险,发挥产业链优势,精心、精细组织,创新管理、提升效率,挖掘整合内外资源潜力,保持产销总体稳定,产业链后端、化工材料产品保持良好成长,产品结构持续升级优化,运营质量进一步提升,尤其是HFCs、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工产品保持了较快成长。

报告期,公司总产量略有增长,但产出结构大幅优化。公司核心装置高负荷经济运行,全年平均负荷92%,高于同行。21种重点产品,8种完成年度产量计划,12种同比增长。主要产品中,除因集中资源保障重点,产业链前端的基础原料类产品产量下降外,其他产品保持增长。其中:氟化工原料产品产量同比下降10.25%、致冷剂产量同比增长21.72%(其HFC产量同比增长46.19%)、含氟聚合物材料产量同比增长11.32%(其中氟聚合物产量同比增长33.18%)、含氟精细化学品产量同比增长62.13%、食品包装材料产量同比增长21.40% 、石化材料产量同比增长9.01%、基础化工产品及其他产量同比下降0.42%。产出结构向氟化工产业链后端、化工材料升级。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外销总量略有下降,但产品结构大幅优化,重点产品实现逆势较大增长。主要产品中除产业链前端的基础原料类产品因产量下降、产业链后端产品产销增长对其内部原料化,影响了产品外销量外,产业链后端产品及核心重点产品外销量实现良好增长。其中:氟化工原料产品外销量同比下降17.72%、致冷剂外销量同比增长21.23%(其HFCs外销量同比增长45.67%)、含氟聚合物材料外销量同比增长9.23%(其中氟聚合物外销量同比增长35.30%)、含氟精细化学品外销量同比增长79.40%、食品包装材料外销量同比增长4.96% 、石化材料外销量同比增长23.01%、基础化工产品及其他外销量同比下降2.50%。

3、坚守初心、使命,坚定战略和信心,聚焦竞争力、高质量,加大产业创新升级投入,推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保持较强的创新发展动能和良好发展势头。

报告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5亿元(同比增加7.6%),延链、补链、补短板、强强项,加强新产品产业化和生产装置提质增效等项目。新增35kt/a AHF、30kt/a R32、20kt/a R227、1kt/a 悬浮 PVDF 树脂、50kt/a 正丙醇、第二套第四代氟致冷剂一10kt/a 氟化学品联产(一期)项目5.5kt/a HFOs、4kt/a 改性 PTFE、2kt/aPFA、1.5kt/a 全氟烷基碘化物、20kt/a TFE、300kt/a磺制酸、1000m3/h 高纯氢气、25 吨/天致冷剂半自动小包装充装(在建项目情况,请查阅年报全文第十节之财务报告之“在建工程情况”),促进产业层次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报告期,完成研发投入4.59亿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基建对化工新材料的需求,生产装置提质增效,产业高端化升级方向等,实施研发项目117项,取得研发成果22项。其中,ETFE树脂、PFA、悬浮聚偏氟乙烯(锂电池粘结剂用)、JX-4、正丙醇等重要成果产业化,数据中心专用巨芯冷却液进入产业化前期实施阶段,燃料电池、储能用磺酸树脂样品获用户认可,药包底涂用聚PVDC乳液中试产品进入市场,氢氟醚完成了吨级产品在IC制程生产线应用测试,PVDC水性涂料、渔船用R22替代制冷剂等启动应用推广。申请专利106件,授权专利62件。子公司衢化氟化公司获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第五批)”、巨塑化工公司获2020年浙江省隐形冠军、技术中心公司获浙江省2020年度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有力增强公司创新发展动能和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研发情况请参阅年报全文“研发创新”内容)。

4、推进管理现代化,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战略研究,对标一流,制定并实施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公司核心产业高端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增强战略引导力、执行力。根据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实际,加强日常运营协调、管控,建立产业链成本动态分析周会商制度和产供销月度综合计划,实行周例会、月度例会重点工作清单、重点工作OA项目化制,提高内部协同、资源整合、重点项目推进的效率和效益。推进杜邦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导入霍尼韦尔卓越绩效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推进“三化”建设,实现化工装置APC全覆盖,完成2家单位LIMS系统建设,财务机器人、智慧营运中心投入使用,18家单位SAP上线运行。加大数据运用,开发了经营管理数字化驾驶舱,实现所有产品销售、客户分布等可视化动态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并导入OA流程管理,完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优化、分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启用新OA系统,实现公司内部OA整合和全覆盖,建立了120条电子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完善投资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子公司治理评价制度、参股公司日常检查评价制度,提升投资企业自身治理水平和管控水平。

5、推进资本运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启动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所持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协同发展炼化一体化项目后续石化新材料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石化新材料业务(具体内容及进展请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完成股权投资3.98亿元,促进新产业布局和营销模式创新。顺利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45,420,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5 %,支付金额为3.16亿元,维护了公司股价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

6、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支持抗疫。

组织员工放弃春节假期,加班加点,赶制抗疫物资次氯酸钠消毒液,共向7国8省27市461家单位捐赠次氯酸钠原液300余吨(相当于3万余吨的加水配比次氯酸钠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有力支持了上述地区、单位的抗疫和复工复产准备。

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公司受到多项重大不利因素的叠加共振冲击,对公司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风险测试。虽然公司积极应对,保持经营业务稳定发展。但也暴露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1、尽管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提升,但现有传统同质化竞争产品比例偏高,在不利市场竞争环境中,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2、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仍存在资源保障弱项、运营系统阶段性不平衡矛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任务还比较艰巨。

3、作为氟氯化工先进材料企业,产品创新、市场创新能力尚不能满足适应新经济发展和公司产业高端化、高质化升级的需要。

4、安全生产经营上还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因素、制度不健全的缺陷。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的要求予以持续改进。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增合并范围,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新设立全球氟化工公司,合并范围减少,吸收合并宁波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产清查报告》

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产清查合计报废净值3,833.78万元。其中:

1、因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淘汰落后、老化与腐蚀设备等原因,固定资产报废净值合计3,731.18万元。其中:母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净值2,150.58万元;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净值1,580.60万元。

2、因备品备件、包装材料老化无再利用价值存货报废,债务人(企业)清算、破产等原因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合计流动资产报废及核销金额102.60万元。其中:子公司存货报废金额64.8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核销金额37.80万元。

以上报废及核销资产净值合计3,833.78万元,扣除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处置收益1,264.94万元,实际影响当期损益2,568.84万元。

上述资产损失已由浙瑞税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衢浙瑞审字[2021]第1001-1号、1005-1号、1006-1号、1007-1号、1008-1号、1009-1号、1010-1号。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存款风险评估的报告》

关联董事: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报告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09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0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1号公告《巨化股份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2号公告《巨化股份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

关联董事: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0-13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4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直接由本公司承担,未列入财务审计费用。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了适应金融市场流动性及利率变化,充分利用好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融资资源,优化选择商业银行融资和本外币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和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及不超过2亿美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及中长期项目专项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使用金额根据公司运营实际需要确定),综合授信种类为各类短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授信期限一年;专项授信为中长期项目贷款,授信期限5-12年。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资源情况,对上述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调配使用(专项授信除外),根据银行融资成本高低、产品适用性及金融服务水平等在各银行间安排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海外氟化工项目顺利进行,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优化公司产业空间布局,增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向公司的子公司全球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美元3700万元以及人民币32290万元(折人民币不超过58190万元)的委托贷款,资金用途为项目公司工程建设以及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60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年化利率2%(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由公司根据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进度和用款需求,分批次发放委托贷款。项目公司其他股东iGas USA Inc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与本公司同比例给予项目公司借款。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项目公司为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在阿联酋阿布扎比设立的负责在当地实施氟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主体,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阿联酋阿布扎比穆罕默德本扎耶德市威望大厦12楼13室;法定代表人:施浩进(本公司委派);注册资本:150,000迪拉姆(约3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氟化工产品生产销售;股东: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参股企业iGas USA Inc持有其10%股权。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预算,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合计担保金额156,332万元人民币和14,50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94,250.00万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动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5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将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并代表董事会签署2021年度公司经营班子绩效合约。

二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周黎旸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二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巨化集团公司党政办主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巨化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学识水平、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二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16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年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评价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其他募资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

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

本事项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到期续签,目的是规范双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关联交易,使双方的经济往来遵循合同书约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护公司专有技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续签

《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具体履行《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时,尚需编制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中披露实际履行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历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的 年度报告(或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半年度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治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法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巨化集团有限公司76.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衢州化工厂,始建于1958年,1984年改名为衢州化学工业公司,1993年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巨化集团公司,2017年4月更名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资本: 470,67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3,040.41万元,净资产为1,549,470.65万元;2020年,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9,420.71万元,实现净利润214,135.9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治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背景

鉴于,甲方系乙方的控股股东。甲方(含附属企业,下同)拥有供水、供汽、自备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危化品运输、环保处理等成熟的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物流平台,并与公路、铁路、港口运输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协调对接能力。此外,甲方还拥有甲级工程设计、二级工程总承包资质,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完善。乙方(含附属企业,下同)因系甲方部分资产上市,以及受化工大生产行业特性限制等原因,部分生产装置与甲方生产装置存在管道输送、部分产品或副产物循环利用的互供关系;乙方为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业,减少公用工程的重复投资,在水、电、蒸汽供应、公路铁路运输及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上依托甲方;乙方为有效利用甲方对外部资源(尤其是铁路运输资源)协调优势、将部分货物委托甲方运输;乙方为防止生产工艺专利、专有技术泄密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在招投标同等的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因此,根据化工生产行业特点和甲乙双方经营实际,为了发挥甲乙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乙方与甲方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处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为了规范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双方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双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对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契约化规定。

(三)《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原材料与生产能源供应

乙方所需甲方自产的萤石等产品由甲方优先保证供应;甲方所需乙方自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氮气、除盐水、压缩空气、副产氟石膏、副产铁矿砂、硫酸、副产氯化氢、副产氢气、乙炔、液碱、副产盐酸、二氯甲烷、PTFE、PVDF、FEP等以及甲方零星使用的乙方产品由乙方供应。

乙方自产或循环利用之外的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由甲方供应。

要求对方供应的原材料、能源、产品等,在每季度末前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下季度的用量计划。供应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满足对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以上供应产品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运输服务

甲方优先满足乙方的运输要求,为乙方提供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同时为乙方提供汽运配载平台服务,帮助乙方降低物流成本、监控产品流向。

在同等价格及服务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运输机构承运货物。

以上运输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

(3)计量检测服务

在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乙方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产品计量、仪器仪表检测等,由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计量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4)环保处理和监测服务

甲方提供排污公用渠道和对乙方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负有监测、处理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治理设施和“三废”处理服务。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环保监督。甲乙双方如因“三废”排放超标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5)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服务

乙方涉及先进技术的生产装置建设、技术改造工程可委托甲方设计和建设。

乙方为甲方提供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平台服务;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制度的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投标同等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甲方可将部分通用物资委托乙方集中采购;双方可将部分紧缺原材料委托另一方代理采购。

甲乙双方有权对上述招投标及物资采购行为互相监督,确保该经济行为符合双方利益要求。

(6)共用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

双方共用的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双方在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按统一分摊标准分担。

(7)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

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由甲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

甲方的日常生产检修、维修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乙方。

甲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委托乙方提供研发服务。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

以上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8)护卫安保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护卫安保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护卫安保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护卫安保服务费用。

(9)财务共享中心核算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核算服务协议书,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财务核算服务费用。

2、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书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止。

4、本合同书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和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书的执行

乙方具体履行时,尚需将各年度与甲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乙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关联交易信息公开

乙方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开披露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信息,并接受乙方投资者监督。

7、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导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8、其他

甲乙双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涉及本合同第二条诸方面的交易事项,可由交易相关方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签署具体协议。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之补充协议。

凡因本合同书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则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该《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

关联董事周黎旸先生、汪利民先生、童继红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将上述议案提请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意见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发挥公司与控股股东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的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维护公司及其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具体履行《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时,尚需将各年度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公司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安全与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1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根据审计业务约定,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公司2020年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19年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定一年。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未列入财务审计费用。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1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2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巨化股份”)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预算,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巨榭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156,332万元人民币和14,50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94,250.00万元)。

(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