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3,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冷柜电机、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伺服电机、汽车空调机组。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冷柜电机、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主要应用于制冷、空调、暖通等领域;伺服电机主要应用于纺织机械、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等领域;汽车空调机组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客车、乘用车、物流车等。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智能家居、武器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组件。电机、风机、微特电机的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处于较快发展阶段。

2)周期性特点

电机、风机、微特电机的应用需求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已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随着技术进步,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产品更新换代、能效升级的需求更加强烈,仍处于较快发展的大周期中。

3)公司在同行业内的地位

公司专注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20多年。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究院,参与《小功率电动机 第22部分:永磁无刷直流电动机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起草修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的冲击,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坚定发展信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实现了健康发展。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819.48万元,同比增长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44.31万元,同比增长17.0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研发团队能力和素质,加快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进程,公司级新产品立项19项,通过省级鉴定4项;EC180系列风机及控制器、高效低噪声EC空调风机、汽车空调风机完成开发,ECMs系列电机、EC137风机系列、WE60/WE80/WE130低压伺服电机、WB40系列伺服电机、2500线磁编码器实现产业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取得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专利3项,伺服电机(0.6kW-7.5kW)通过能效备案,达到1级能效,ECMs系列电机通过UL、CE、CCC等认证。

2、克难攻坚拓市场,参加网上广交会、网上国际展览会,探索互联网销售新模式。公司实现内销收入44,643.43万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外销收入35,176.05万元,同比下降11.08%。加大新产品市场开发力度,2020年伺服电机实现销售3,543.33万元,同比增长112.08%,ECM电机实现销售10,226.82万元,同比增长17.04%,伺服电机、ECM电机营业收入占比提升4.15%,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3、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648.45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3,709万元,投资进度为96.20%,募投项目实现效益7,375.08万元,达成率89.35 %。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304.40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款。

4、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调整了组织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新增人力资源部、零部件事业部、驱动与控制事业部、内转子风机事业部,将销售部调整为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市场开发部。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电器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并增资5,000万元。

5、加强内部控制,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应变能力,推动企业稳中有进、行稳致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 五、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868号,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92,197,842.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9,017,731.68元,减去2020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9,219,784.28元,减去2019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5,328,000.00元,2020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6,667,790.18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3,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926,4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6,544,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29,632,000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868号,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92,197,842.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9,017,731.68元,减去2020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9,219,784.28元,减去2019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5,328,000.00元,2020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6,667,790.18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3,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926,4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6,544,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29,632,000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51元,共计募集资金28,71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018.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两家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工作,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304.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937.00万元,募集资金对应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67.40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200万台外转子风机、300万台ECM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已于2015年5月完工结转固定资产,设备部分分批投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应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2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以 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0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15,308.80万股增加至22,963.20万股,注册资本由15,308.80万元变更为22,963.2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06)、《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议案7表决通过是议案8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上述议案8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6-议案8,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证券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雅琴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0571-86258869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rvice31@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00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1”,投票简称为“微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微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股票,现登记参加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