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企业管理全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地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和议事规则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是健全、有效的。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监事寇幼敏女士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1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根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21,599,240,583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48,513,287股本A股股份计算,2020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711,174,000.768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54%。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境内外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偿付能力及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1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事项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所述内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2021年度涉及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发生额约占2020年度公司采购总额的0.21%;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发生额约占2020年度公司销售总额的0.0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1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矿业”)为公司关联附属公司,基于从严、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规则对富川矿业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继涛

注册地址:栾川县城君山东路

经营范围:钼、铁矿采选及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来自富川矿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川矿业为公司关联附属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基于从严、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规则对富川矿业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审议。

(4)履约能力分析

2019年7月6日,公司与合营企业富川矿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富川矿业委托公司在协议签署后三年内对其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理,并向公司缴纳委托管理费。富川矿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具体如下:

经富川矿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富川矿业生产运营受托管理。公司向富川矿业采购钼精矿和铁精矿。相关定价原则基于其出售上述产品品质、市场交易价格或国内相关网站公开报价、以及公司相关产品第三方销售价格等要素,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协商,遵循市场化和公开的商业原则和条件签署产品采购及加工劳务协议中对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实施一系列选矿布局优化和技术提升后,生产效率明显提升,三道庄钼钨矿山钼矿石供应承压、冶炼产能富裕,因此对钼矿石和钼精矿需求增大,而铁精矿目标客户与钼高度重合,可以有效利用现有销售渠道。鉴于本公司与富川矿业的长期合作及相互了解,本公司将严格依据双方合作历史及相关约定,保障本公司从富川矿业所采购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应的稳定性,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实现共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的组成部分,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允、合法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生产管理、业务运营、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15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优化组合,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铜、黄金、铝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如拟投入的期货保证金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产品等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存在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基本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1、公司成立的公开市场委员会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发挥公司贸易平台IXM既有的全球领先的行业研究和信息优势,深入掌握供需基本面及变动趋势,强化市场趋势的研判及矿业产业链供需关系,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战略决策,通过期货操作小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

2、公司制定了《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开市场委员会具体办理相关套期保值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作方、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工具、交易策略、交易价格和节奏等事项。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IXM既有的全球领先的行业研究和信息优势,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