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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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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3,765,955.86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邛崃天银”)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持有邛崃天银92.75%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邛崃天银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3日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住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台资园路17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品片剂、合剂(含口服液)、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凭相关许可证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92.75%,菏泽市泽恒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自然人股东陈隽平持股2%、段琳持股1%、王益民持股1%、郭治民持股0.5%、胡孝文持股0.25%、刘鲁湘持股0.25%,陈静持股0.2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5,198.67万元,负债总额20,517.96万元,净资产24,680.7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508.41万元,净利润4,466.54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49,883.97万元,负债总额27,085.11万元,净资产22,798.8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795.38万元,净利润2,138.0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邛崃天银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6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邛崃天银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年度)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425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8.64%。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5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上交所对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公司债券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取得上述无异议函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成本等多方面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未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3日)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到期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