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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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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8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0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聚杰微纤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海正药业、金固股份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海正药业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0年度,复核永艺股份、中源家具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1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税,同时,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1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税,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35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委托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及各全资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风险”及以下,或穆迪评级Baa级(含)以上、惠誉评级BBB级(含)以上、普标评级BBB级(含)以上。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经营性质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及以下,或穆迪评级Baa级(含)以上、惠誉评级BBB级(含)以上、普标评级BBB级(含)以上。产品本金风险程度较低,收益较为可控,且不得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为直接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为提高日常营运性资金阶段性闲置时的收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六)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银行内部的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风险”及以下,或穆迪评级Baa级(含)以上、惠誉评级BBB级(含)以上、普标评级BBB级(含)以上,且本金风险程度较低,收益较为可控。同时公司亦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公司安排专人与银行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该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经审计)的比例为29.1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购买的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次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海正药业及各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除瀚晖制药外,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2、瀚晖制药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金额: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36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董事王海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海彬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现任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海彬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海彬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股东HPPC Holding SARL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于铁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于铁铭先生简历如下:

于铁铭:男,1981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普华永道经理、凯旋创投高级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瀚晖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1-39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40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 访谈”栏目

●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600267@hisunphar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15:00-16: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董事兼总裁李琰先生,副董事长兼高级副总裁陈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财务总监张祯颖女士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600267@hisunphar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电子邮箱: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41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

责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军海”)担保余额为11,460万元。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浙商银行督促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鉴于北京军海未能按时向浙商银行支付11,460万元贷款对应的利息1,572,566.66元引发利息逾期,浙商银行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要求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116,251,195.01元,公司需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北京军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司同意为北京军海向浙商银行台州分行申请的14,500万元长期贷款(期限8年,用于国家战略性药品创新及产业化平台项目)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截至目前,公司为北京军海担保余额为11,460万元,全部为北京军海向浙商银行申请的借款。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号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志清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10-19

经营范围:生产药品;物业管理;代收居民水电费、供暖费;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本公司持有北京军海51%股权,北京军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军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二、公司为北京军海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北京军海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22日,北京军海收到浙商银行《浙商银行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浙商银行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收到浙商银行《浙商银行督促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根据上述通知书,鉴于北京军海在浙商银行申请的11,460万元贷款对应的利息1,572,566.66元逾期,浙商银行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宣布北京军海在其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于2021年3月25日提前到期,要求北京军海于2021年3月25日前提前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即本金114,600,000元,利息1,651,195.01元,公司需履行担保责任,或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本息。

三、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北京军海在前述期限内无力偿还上述借款,公司将根据《浙商银行督促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在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将增加公司对北京军海的应收款项,后续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向北京军海追偿。该应收款项的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