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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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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2、关于与第五师绿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3、关于公司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星时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4、关于与阿拉山口亚欧大酒店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5、关于与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6、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7、关于与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建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8、关于与新疆双河水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晓宏、陈建江、程冠卫、郭双霞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年产30万吨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标准如下:

1.公司总经理年薪标准为基础年薪20万元人民币。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为基础年薪16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支付该所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含差旅费)用6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并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后)4万元人民币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后)2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5、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0年度报酬

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21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年产30万吨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1-02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12: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志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

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年产30万吨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双宏纤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即“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

● 拟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146,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3,515万元,建设期利息750万元,流动资金32,293万元。新赛股份投资总额为21,983.7万元。

● 本公司拟以参股形式对上述项目实施投资,参与本次项目投资的合作方包括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成立公司后,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15%的股权,合作方将分别持有65%和20%的股权。 各投资方已于2020年10月23日签订了《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及相关信息可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049号公告和2020-050号公告。

●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参股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的批复》文件(艾比湖发〔2020〕9号)。

● 本公司与合作方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该投资项目需经各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国家或兵团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协议概述

(一)基于新疆兵团的政策优势和投资项目资源配套能力,项目投资各方结合自身优势,通过互相考察、调研、沟通和商谈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本公司”)与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定在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开发区,合作建设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本投资合作旨在打造聚酯纤维产业链和新型混纺产业链,重塑和调整第五师的纺织产业结构,为进一步扩展纺织产业规模奠定基础。

投资合作协议约定:(1)投资设立新疆双宏纤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新赛股份出资15%,即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第一期出资600万元,第二期将剩余2400万元注册资金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出资到位。(2)通过新设立的新疆双宏纤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46,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3,515万元,建设期利息750万元,流动资金32,293万元。项目总建设期为 2 年(达设计经济规模),生产期为13 年,一期建设期 1 年投产第1 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50%,一期投产1年后开始建设二期项目,二期建设期2年,全部投产后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年产30万吨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三)本公司与合作方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参股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的批复》文件(艾比湖发〔2020〕9号)。该投资项目需经各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合作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主体

甲方一: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内容

1、组建新的公司

(1)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新疆双宏纤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宏科技”)。

(2)双宏科技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

(3)双宏科技的注册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经济开发区,双宏科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双宏科技注册资本金2亿元,其中:甲方一出资15%,甲方二出资20%;乙方出资65%。合作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在合资公司成立后按照各自出资总额的20%到位,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剩余的资本金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间全部足额出资到位。

(5)双宏科技的全部出资仅用于30万吨/年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投资建设30万吨/年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内容

(6)双宏科技30万吨/年差别化弹性纤维项目,总投资为146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3515万元,建设期利息750万元,流动资金32293万元。项目计划占地面积800亩。项目计算期14年,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3年。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6.479年(不含建设期)。

(7)产品方案和结构:6万吨单组分弹性PBT纤维;15万吨双组分弹性纤维(PBT/PET、PET/PET);4万吨尼龙5.6纤维、5万吨双组分复合纤维;(最终各细分品种的产能在项目建设中会根据当时市场实际情况作调整)。

(8)项目建设周期安排

项目总建设期为 2 年(达设计经济规模),生产期为13 年,一期建设期 1 年投产第1 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50%,一期投产1年后开始建设二期项目,二期建设期2年,全部投产后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三、各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各投资方基本信息

投资方一:

企业名称: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龚建华

注册资金:贰亿柒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564309898Y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发展状况: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科技”,成立于2010年11月5日,注册资金2.7亿,座落于江苏省东台开发区。是一家年产25万吨弹性纤维纤维企业(以下简称涤纶弹性纤维),公司目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正在审核之中,并拥有发明专利32项,新型实用专利23项。公司占地面积620 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主营业务为熔体直纺差别化POY涤纶弹性纤维以及石化原料PTA、MEG的贸易业务,投产八年来始终保持满负荷运行,生产规模在行业内属于标准化规模。在2018年中国化学纤维产量排名名单中位例37名,在2018年中国涤纶民用弹性纤维产量排名名单中名列18名,在2018年中国涤纶POY弹性纤维产量名单中名列9名。

投资方二:

企业名称: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双河市友谊南路设市指挥部大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叶海英

注册资金:伍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05847934457

经营范围:第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委托的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与资本运作、产业基金,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一级土地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维护,咨询服务;绿化管理;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发展状况:为打造五师投融资平台,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推动第五师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五师经济建设,公司于2018年3月在原博赛城投公司的基础上改组, 2018年7月5日变更为新疆双博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5日变更为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新疆双河市,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是第五师国资委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与资本运作、产业基金,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一级土地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维护咨询服务;绿化管理;发电、供电服务;水利工程建设、农牧业灌溉用水服务;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公司权属全资子公司8家,涉及城市建设、能源、水利、建筑、园区投资、酒店及融资担保等行业板块;参股企业4家,涉及旅游、金融服务(银行2家)及农业上市公司(中基健康股份)等行业。

投资方三: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各投资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投资方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注:以上除本公司外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各投资方与拟投资企业的股权关系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投资方已于2020年10月23日签订了《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及相关信息可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2020-049号公告《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以及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050号公告《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补充公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项将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符合公司“聚焦主业”的企业改革目标,投资合作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公司纺织技术的不断改进,有利于公司纺织产业向下游的拓展。此外,有利于公司不断巩固和提升在纺织产业方面的综合实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投资协议需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若国家或兵团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因而关于本投资协议的具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对经营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额、年产量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四)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审议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关于参股年产30万吨聚酯弹性纤维项目的批复》(艾比湖发〔2020〕9号);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6,897.00万元。

二、关联方及其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2021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 二 ) 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说明

1、采购商品/接收劳务

从2018年起本公司贷款需要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投资公司”)担保,对方收取担保手续费2%,预计2021年由其担保贷款额47,500.00万元,需支付担保费950.00万元。

根据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21年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预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电费40.00万元。

公司每年年初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供用汽合同》全年合同,约定向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供电、供汽,合同没有金额,预计2021年电费、汽费总额为90.00万元;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金额300.00万元;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金额400.00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2021年度发生电、汽等其他公用费用合计在795.0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新赛纺织公司、新赛精纺公司90.00万元、博汇农业公司300.00万元、博乐正大钙业公司400.00万元、新赛股份总部5万元。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预计2021年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分别将皮棉销售给新疆双河水控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会对皮棉供货明细(皮棉批次号、件数、重量等),供货质量、销售单价,对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有效期进行约定; 预计2021年控股子公司双河市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棉籽销售给新疆双河水控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会对生产商、标的物(毛棉籽)及价款,标的物所有权及质量。对交货时间及地点、运输方式及结算方式进行约定;预计2021年控股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将石灰石销售给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双方会对合同标的物(碎石)、标的物存储地点,标的物质量标准。对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付款方式进行约定。

预计2021年度发生销售皮、棉籽、石灰石合计在5112.0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新赛精纺公司1200.00万元、新赛棉业公司3600万元、博汇农业公司300.00万元、正大钙业公司12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在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已签订协议或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在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3日 12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3日

至2021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许丽霞、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