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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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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4版)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重工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17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15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5.35%,下降原因为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所处行业以及普华永道中天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其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127,452.1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6,287,697.14元。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25,030,157.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619,753.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8%,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9.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2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4,341.57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注:单项低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进行分类合并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