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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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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授信业务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的营销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2021年公司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提供银行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承兑、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授信业务担保。

1、承兑、保理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2021年度承兑、保理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被担保方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终端客户或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107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及客户和经销商之间进行调整)。如被担保方为经销商的还需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保方式:回购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3、以上累计使用担保授信总额不超过11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3.05亿元的207.3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为终端客户、优质经营商2021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均纳入本议案所约定的担保范畴之内。

该事项获全体董事表决赞成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授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分为以下两类: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

2、被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认定为优质客户且经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通过数据分析选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拥有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愿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的优质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

三、担保授信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根据银行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回购担保或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回购担保。

(二)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三)担保授信额度:2021年度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110亿元。

2021年度承兑、保理业务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

2021年度按揭贷款、融资租赁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107亿元。

(四)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担保事项,被担保方须按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通过资信审查、签署购买合同、足额缴纳首期款,如为终端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提供担保,还必须将所购公司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质经销商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担保授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控,同时,明确防范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授信管理与监督流程、业务运行与管理流程。包括:产品授信管理办法、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及授信监控原则、对外融资管理办法等;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每家经销商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经销商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经销商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如经销商不积极处理,则停止其经销业务;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如经销商涉及多产品线,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额度签约使用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各产品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经销商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字人统一对外签约。

(五)协议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提供担保授信,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因承兑、保理业务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按揭、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终端客户、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针对银行按揭终端客户的担保要求终端客户以所购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针对经销商的担保要求采取经销商签署反担保协议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担保授信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授信的意见

公司为提升市场占有率,协助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融资,促进销售的稳定增长,保证公司的现金流,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提供营销业务授信担保的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与银行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合作开展承兑、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授信业务担保等事项提供担保授信额度,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3.05亿元的156.46%,实际使用额度共计为人民币61.63亿元(含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89,120.00万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各级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9,120.00万元。

2、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89,12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4、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5、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及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3.05亿元的156.46%,实际使用额度共计为人民币 61.63亿元(含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投资

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变更概述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 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Avmax Group Inc.(以下简称“Avmax”)拟共同出资800万美元成立山河智能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00万美元,出资占比62.5%;Avmax认缴出资300万美元,出资占比37.5%。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3】。

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加快产业金融相关业务布局及拓展,公司拟变更该投资事项。山河智能及其全资子公司Avmax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租赁”)拟共同出资5亿元(或等值外币)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山河智能认缴出资7,500万元,出资占比15%;万宝租赁认缴出资30,000万元出资占比60%;Avmax认缴出资12,500万元,出资占比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手方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手方为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Avmax Group Inc.。

(一)万宝租赁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7年10月19日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4、法人代表:易晓明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二)Avmax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Avmax Group Inc.

2、注册时间: 2005年11月22日

3、注册资本:9649.79万加元

4、法人代表:Mark Maydaniuk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LLC

6、注册地址: 2055 Pegasus Road NE Calgary, Alberta, T2E 8C3

7、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飞机维修、维护业务,飞机零配件及二手飞机销售业务,航空电子工程研发业务,其他飞机相关业务。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情况

5、拟注册地址:上海自贸区(具体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具体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7、经营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最长经营期限设立。

8、机构设置及人选

该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选及设立过程中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和办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和影响

通过合作设立合资融资租赁子公司,能够为本公司国内外客户便捷的提供两头在内、两头在外或一内一外的融资租赁服务,进一步降低客户的资金压力,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通过降低中介费用和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提升销售利润。另外子公司Avmax可以通过该平台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有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丰富融资渠道,提升租赁业务盈利能力。

2、风险分析

随着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新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租赁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初步分析有以下风险:

(1)子公司融资渠道及资金成本不确定;

(2)集团层面对融资租赁业务审批及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均金额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等业务,从而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外汇实际业务需求额度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不进行场外市场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 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 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 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 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 兼任。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 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七、授权事项

股东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外汇资金业务的

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流动资金,提高 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银行,且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期限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于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九、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 较高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前 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七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严格限定了委托理财的投资标的范围,公司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工作,资金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公司拟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后经数次机构重组及更名,将若干家具有各种资源优势及背景的专业机构整合而成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20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6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审华于2008年加入全球排名14的国际会计网络,浩信国际。

2、人员信息

(1)、本所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本所共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79 人、从业人员总数 1941 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36 人、转入81人、转出8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人数293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志、李启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陈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9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李启有,1997年起在证券从业执格会计师从事审计及质量复核工作,先后主持过株冶集团、长高集团、华帝股份、怡亚通、湖南海利、长高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会计和审计工作经验。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74,5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1.14亿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1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4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 2,700 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家数:32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资产均值93.99亿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陈志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盛浩娟,2010年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5月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担任西部黄金、美克家居、国际实业、新疆城建、柳钢股份、长高集团、山河智能、三德科技、华帝股份等近10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李启有

5、诚信记录

中审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十一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中审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近年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中审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审华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智能办公楼6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1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变更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的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蔡媛元

联系电话:0731-86407826

电子邮箱:db@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

邮编:4101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