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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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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截止到2020年12月末,公司建成投运的风电装机容量140.68万千瓦,建成投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万千瓦;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风机组装、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综采设备检修等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采用电量销售结算经营模式,新能源装备业务采用订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抵债方式收购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加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万千瓦,新能源装备业务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市场订单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清洁能源已成为国家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支撑,即将进入增量替代阶段,在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及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清洁能源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宁夏区内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为4.88%,在宁夏地区处于行业第4位。

3.未来的发展规划

在新能源发电方面,公司将通过存量提效和增量带动的方式,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盈利能力;新能源装备方面,重点开展风电装备产业链的升级、业务链的延伸及业务优化等工作,做强做优产业链。

4.报告期内新能源补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收到电费补贴3.51亿元,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722万元;报告期末尚欠电费补贴14.76亿元,增加当期财务费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通过持续深入抓主业、抓管理、抓落实,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全年在电量营销、设备治理、产业转型、管理提升等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果,加强了内控风险防范,提升了公司现代企业治理能力。

1.安全局面持续稳定。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三抓三查严监管”为抓手,以风险防范、隐患治理、查处违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体系,优化三级安全网,筑牢横纵立体的防护网。

2.治理攻坚挖潜增效。新能源发电实行“区域运行、专项检修、集中调度”的生产管理模式,有效推动区域间安全联保、技术互通、人才互流、物资共享,协同攻坚能力有效提升。一方面集中优势资源,持续优化投入产出,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设备攻坚治理,全年设备提效20小时以上;错峰开展线路、变电站及升压站的检修,故障损失电量同比减少1500万千瓦时;持续发挥检修中心集中检修优势,集中解决大部件更换、频发性故障、技术攻关等难题,减少非停损失11小时。

3.装备制造实现转型。装备制造业牢牢把握风电抢装潮机遇,全力拓展塔筒、风机总装市场,多措并举抢抓优质订单,在项目经理责任制推动下,装备制造在产业务单元联动协同,经济效益和产能产量均创历史新高。

4.深化改革增活力。为加强集约化管控要求,根据风电场区域布局和调度归属关系,将风电场优化为7个调度区域,成立新能源检修中心,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发电后市场业务拓展能力;同时结合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三类人员结构比例,压缩劳务用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将管理用的司机、保洁、保安等岗位劳务工全部辞退,由正式职工替代,减少用工成本;以发电产业实施场站承包制和装备产业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抓手,将成本、利润与绩效挂钩,严格过程成本管控,提高人员成本意识,促进生产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持续开展风电、装备两个产业物资集中采购,梳理搭建采购业务流程,节约生产成本约700万元。

5.全面对标管理找差距。以降本增效为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向行业先进学习,向先进管理学习,找准短板差距、细化落实措施,降本增效及重要指标稳中有升,围绕利用小时、度电成本、劳动工效、成本控制等重要指标全要素对标,设备健康状况达到近三年最佳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及于2018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修 订要求,公司已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议案》,完成收购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工作,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公告》及《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0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23,717,061.8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790,511,262.28元,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5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为预防公司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舞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对2020年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了全面测试,并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类专项审计及内部核查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已辞职,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马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拟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高原、马自斌、吴解萍、雍锦宁、张锐,高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有全、王幽深、马建勋,张有全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有全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幽深、高原、王彦军、马自斌、张有全,其中王幽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自斌、高原、王彦军、张有全、王幽深,其中马自斌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2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现有财务资金状况及现有融资授信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已设立及新设的)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票据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0840号《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日,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3年(2019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提高与中铝财务公司在存款、信贷业务上的交易额度,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有效期3年,在新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6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50,000万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13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吴忠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精简组织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调整内部组织机构,即撤销内部组织机构风力发电总公司,同时调整部分职能部门,本次调整后的职能部门为安全环保监督部、生产技术部、计划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证券法律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不需要表决。上述议案1-11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议案、第9项议案、第10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3-11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4月20日(上午10:00一12:00,下午13:30一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日,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3年(2019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提高与中铝财务公司在存款、信贷业务上的交易额度,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有效期3年,在新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6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50,000万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13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吴忠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0年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955号文《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993,59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964,993.9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8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4,278,893.9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6YCA201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087,397,723.27元。2020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8,051,110.8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及银行利息。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完成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2020年11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人民币88,051,110.81元全部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44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订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并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将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开立的账户号为64101560063129850000、64101560063131410000、64101560063127270000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账户结余资金人民币88,051,110.81元全部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聚焦主业促升级,外拓市场强支撑,精准管理,真抓实干,保证了总体经营情况的持续稳定,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0,186.59万元,营业成本人民币85,23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430.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86元/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88,031,368.73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建设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原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马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等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未能如期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2020年共披露公告60个,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0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线上线下回答了关于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组进展和发展前景等机构、媒体以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2020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问题63条。全年累计接待个人投资者咨询电话43余次。通过加强与股东、媒体、监管部门的沟通管理,密切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0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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