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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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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01 公司简称:志邦家居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 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志邦家居创立于1998年,是专注于全屋定制家居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的公司,产品包括整体厨房、全屋定制、定制木门/墙板、成品配套等四大家居品类。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围绕为客户“装修一个家”的核心开展业务,向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整体定制家居解决方案。

志邦目前拥有三大品牌,分别是向中高端家居消费者提供厨柜、全屋定制、木门/墙板等定制产品的“ZBOM 志邦”品牌,向互联网思维的刚需家居消费人群者提供全屋定制产品的“IK”品牌,以及“FLY 法兰菲”配套家居成品。公司业务立足中国,遍布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参股澳洲最大的厨柜商IJF公司,2019年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

图:厨柜、衣柜、木门和成品家居

(二)经营模式

志邦以“更懂生活”的经营理念,通过各渠道销售商和整合服务商,共同为家居消费者提供整体厨房、全屋定制、定制木门/墙板及成品配套等全屋装修一站式解决方案。依据客户个性化设计需求,采用订单式柔性化生产,为其提供家居定制产品及设计安装服务。

1、产品研发及应用设计模式 :

公司设有产品研发中心,通过深入的市场洞察和客户需求分析,结合全球行业材料、工艺及审美趋势,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定制研发方向。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形成全屋定制产品开发套系化,弱风格化,尺寸模数化开发理念。新品经研发、试制、评审、试销等多个环节,以生命周期为主题,场景化展示推广,促进体验式营销。

产品上市后,公司设有应用设计中心,自主开发“云设计”终端应用软件,使客户能够直接参与个性定制设计过程,实现迅速出图、一键下单,以“样品+户型+VR实景”方式,全方位增强客户体验。

2、供应链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板材、台面及五金配件等代工配套产品;成品采购主要包括厨房电器、配套家居等。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由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公司采购中心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及时供应和成本最优。公司供应商中板材供应商主要为 Green river 、奥地利爱格,功能五金件供应商主要为德国百隆和海蒂诗,其他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江浙和珠三角地区。

(2)生产模式 在生产制造方面,以销定产,采取自行生产为主,工序外包和 OEM 生产为辅的制造模式。公司拥有先进的定制生产基地,并结合家具生产软件信息技术,利用全国经营的规模化优势,制定科学、高效、低损耗的优化方案,将自动化生产系统与大规模敏捷制造技术成果相结合,进行模 块化拆分,标准件规模化生产,非标件柔性化制造,实现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形成高度柔性的生产体系。

(3)物流仓储模式 公司以齐套、齐户交付为目标,制定承运公司准入、考核、相关方评价等制度,并进行优胜劣汰,在转运过程中通过配送专员驻点管理与指导,减少货损。公司建立了以制造部门为中心的信息系统串联仓库,通过立体仓位,准确、快速流通发运,实现产品高效率,低成本,少差错,及时准周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 C 端直接服务家居消费者的直营加盟连锁销售模式,和 B 端通过精装地产商间接服务于家居消费者的大宗业务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以加盟商销售为主,直营零售为辅,同时大力开展国内大宗业务和海外业务。

(1)零售渠道模式

通过直营零售商和加盟商的渠道通路,共同为 C 端家居消费者提供上门测量、设计个性定制方案、柔性生产、安全配送、上门安装等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直营零售商与加盟商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

a. 线下终端门店: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家居卖场门店,如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富森美家居等;地方建材商圈的临街店铺,如上海宜山路建材街等;

b. 传统家装公司合作渠道:通过在家装公司展厅出样,为家装公司客户提供定制部品及服务;

c. 整装公司合作渠道:与区域性整装公司的合作,为整装公司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及服务;

d. 其他销售渠道:创新渠道,如线上直播、社群电商等。

(2)整装渠道销售模式

公司与全国性大型整装公司合作,为其全国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和服务。

(3)国内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国内大宗业务以与龙头地产公司战略合作及全国业务代理相结合的模式,为 B 端大型精装地产商提供合理设计、按需定制、批量制造、准期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以此来满足精装地产的 C 端业主对家居消费的需求。大宗业务主要是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的结算方式。

(4)海外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营海外大宗业务销售方式,向海外精装地产商销售定制家居产品,或通过海外定制销售公司向地产商提供产品与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定制家居行业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志邦创始团队是中国定制家居行业最早的开拓者之一。志邦从厨柜起家,专业化布局。经过多年的发展,伴随着房地产大周期的市场红利,定制家居整体行业高速增长,志邦从区域性名牌走向了全国驰名和全球化布局。家居消费以新房为主,家居消费整体需求受住宅房地产市场销售量的影响。2010-2017年,房地产销售面积、竣工面积快速增长,定制家居行业处于红利期,行业龙头品牌通过主打产品厨柜或衣柜,以单一品牌快速扩张复制,完成全国布局,并与地方性品牌迅速拉开差距。随着龙头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提升,规模效应体现,定制家居成本持续降低,性价比优势凸显,逐渐替代手打柜体市场份额。同时,因空间利用率高、个性化程度高等优势,定制家居进一步替代成品家居市场份额,行业渗透率整体上升。2017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步入严调控周期,商品房销售增速趋缓。但由于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且龙头公司逐渐完善全屋定制的布局,行业天花板提高。志邦顺应行业趋势,率先开展全屋布局,目前产品已经包括厨柜、衣柜、木门、成品配套等。伴随消费升级和精装修政策,品类协同效应突出、生产管理优势明显的公司取得了优异的业绩表现。凭着多年的行业深耕、积极良好的上下游关系和行业领先的多品类布局,志邦将更好地实现人们对家的美好想象。

1、全屋定制行业的品类扩张,带来单一客户价值放大趋势

相比单品定制,全屋定制更有利于合理利用居家空间、个性化款式和色彩搭配,也符合年轻一代消费群体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费模式。全屋定制需求的快速增长,推动了定制家居品牌进行品类扩张,强调整体定制,成为未来行业发展主流趋势。在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需求的同时,定制家居企业也实现了客单价的提升以及获客成本的降低,在零售端将更注重单一客户的价值而不仅仅是订单量的爆发式增长。

2、2020年地产竣工交房周期,驱动业绩短期内上升

定制家居的需求场景中,新房装修占比较高,因此家居制造业收入与地产周期有一定的相关度。商品房的预售模式为“拿地-开工-预售-竣工-交房结算”,定制家居的需求发生在交房前后,主要涉及开发商交付精装房前的大宗业务,或交付毛坯房后的零售及整装业务。根据wind数据(国家统计局),从2016年开始,住宅竣工面积持续低迷,期房销售面积不断增长,交房缺口不断扩大,2016-2020年累计积累了26.6亿平方米(期房累计销售面积-竣工累计面积)交房缺口。更多的交房缺口意味着更多的房屋在未来期间竣工并交房。这一交房缺口从2018年开始修复,2018年起竣工面积月度累计增速降幅收窄,2019年实现正向增长,2020年虽受疫情影响,但其后实现快速增速,延续增长趋势,预计竣工情况将继续改善,带来交房数量的增长,对定制家居行业短期内有较高推动作用。

3、精装修政策的推广使大宗业务重要性提高

近几年,全国精装修住宅开盘数量呈现出高速扩张的状态。精装修要求开发商交房时,厨房和卫生间等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根据奥维数据,2018年精装房家装中,厨房部品(厨房水槽、厨柜等)配置率均在95%以上。随着2019年住建部出台的《住宅项目规范》,国内商品房住宅精装修开盘套数约为340万套,精装修渗透率达到 32%。疫情影响下,2020年精装市场规模虽没有呈现连续几年的高增规模,但也基本持平。全年精装规模325万套。6月市场回正后呈波动增长,预计疫情造成的恢复期将在2021年反弹增长。根据奥维近5年精装监测数据及拿地数据增长态势,去掉疫情特殊因素,加上国家环保政策、精装频繁发布政策驱动,预计未来两年将继续保持25%的增速。2021年预计超过400万套,2022年预计超500万套。未来十年中国精装修市场尚有50%增长空间。随着全装修发展,城镇化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持续推进,将激活房地产需求,品质精装住宅延续趋势。在此背景下,定制家居行业,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的工装业务占比将有明显提升,大宗业务渠道重要性凸显,将推动定制家居行业稳定发展。

4、新零售模式使销售渠道更加多元化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的新零售兴起。消费者的购物习惯逐渐发生改变,愿意花费更多时间在互联网浏览挑选产品。同时,互联网提供的定制家具的前置性导购信息打破了家具消费中的诸多信息不对称,使其消费趋向透明。各家居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呈现多元化,线上销售及整装企业渠道成为新亮点。这是电商对定制家具的革命。通过线上预订+线下体验+实地测量的模式,定制家具行业线上销售占比正在逐渐上升。未来,直播等电子商务模式将成为现有实体门店销售模式的有效补充。

5、智能家居的发展为定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智能家居是指以住宅为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由硬件(智能家电、智能硬件等)、软件系统和计算机平台构成的生态圈,具备自我学习等功能,能够收集、分析用户行为以提供个性化服务。随着 5G时代的来临 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住宅中智能化应用的场景会大量增加,使得不同场景和需求下家具的设计需求也更为多样化,这会为家具行业尤其是定制行业带来较大的机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2021年将达到4369亿元。目前,大量的互联网企业、通讯企业、家电企业以及家居企业已开始进入这一领域,而智能家居与定制家具的结合将会为家具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但是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努力下,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稳健增长。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044.46万元,同比增长29.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44.41 万元,同比增长20.04%。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为公司2021年及以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筑了良好的基础。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三、财务报表附注 (四)、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主体共8户,具体包括: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95,444,122.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共1,265,239.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55,125,264.34元,扣除2019年度分配利润147,034,072.0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2,270,075.22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存在因股份回购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以实施 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的进行变更。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结合公积金转增股本,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内容。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月 22 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静,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涛,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 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子公司”),合肥志邦销售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销售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125,113.62万元,净资产56,756.50万元,负债总额68,357.12万元,资产负债率5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19,286.59万元,净利润4,903.76万元。

2、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经营范围:门、窗、墙板、地板等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防火门的制造、销售及安装;竹、藤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其他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五金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材料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木业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木业子公司总资产48,492.81万元,净资产19,849.35万元,负债总额28,643.46万元,资产负债率59%,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8,418.39万元,净利润 1,328.28万元。

3、合肥志邦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办公楼208、210、213、313室

经营范围:厨房家具,厨房配件,厨房电器,装饰材料,家具,木门,衣帽间,居家饰品销售;厨房家具,厨房饰品工程施工;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合肥销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肥销售家具公司总资产13,032.07万元,净资产1,910.05万元,负债总额11,122.02万元,资产负债率8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9,273.97万元,净利润136.51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三届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折合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绝大部分海外客户以美元进行交易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近期受国际形势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加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

4、交易对方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金额不超过折合 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三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利润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下转1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