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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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安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英大证券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1-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安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安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6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7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3月15日起公开发售,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3月24日起在英大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英大证券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英大证券的规定为准,英大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英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英大证券网站:http://www.yd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6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3月24日起在以下5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如上述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或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