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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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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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单位: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金额: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232.50亿元,详见附表。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03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建”)、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安徽建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建材”)、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桥”)、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港”)、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航”)、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分别持有安徽三建26.64%、路桥集团27.34%和安建建材44.80%的股权。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分别持有安徽路桥29.09%、安徽路港41.03%的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分别持有安徽水利16.75%、安徽交航39.2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1年度本公司拟为相关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其中本公司拟为上述七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2.50亿元,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拟为子公司其他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与项目融资期限一致。由于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根据相关股东协议约定,将不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为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和增信措施余额为人民币190.5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9.87%,全部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或增信措施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关联担保和增信措施总额度至年末余额不超过232.5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4.07%,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同时为5家子公司单项金额均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此外,有7家子公司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601#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40亿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收购、委托经营、投资和处置等

股东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亿元,持股比例77.50%;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5亿元,持股比例12.50%;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10.00%。

(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谷裕

注册资本:1200亿

经营范围: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正华

注册资本:120亿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在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发生时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或出具其他增信措施函件,每笔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为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该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过年度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额度;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因所提供的的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均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不收取担保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将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将主要用于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对其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2021年度本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2.50亿元关联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0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预计净资产的140.14%,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包含了本次非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64亿元和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232.50亿元,担保及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96.50亿元(含以前年度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70.98%。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表: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衔接规定

承租人对于衔接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方法一是采用追溯调整法;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公司拟采用方法二,并简化处理,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