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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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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1-03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在金山区金山宾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5人,监事郑云瑞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郑云瑞先生授予监事蔡廷基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决议二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决议三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0年度,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决议四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工作报告总结了2020年监事会的各项工作,并认为对2020年监事会工作提出的要求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议同意将此工作报告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五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1-04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以传真及信函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第八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3位,实到董事9位,董事管泽民先生、解正林先生、彭琨先生,独立董事高松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管泽民先生、解正林先生授予董事长吴海君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董事彭琨先生授予董事黄飞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独立董事高松先生授予独立董事杨钧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吴海君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决议二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三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30,909.23万元,主要包括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2,088.82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5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3.41万元。

决议四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五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度,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811万元。董事会建议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20年度股利每10股人民币1.0元(含税)。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六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决议七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决议八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决议九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十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

决议十一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十二 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版),并同意授权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在年度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的发布或调整,以及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以满足内外部监管要求。有关修订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及高松先生就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就聘任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网公告附件

● 独立董事关于上海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1-0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811万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05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5,78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0年度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元(含税)。于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10,823,81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2,381,350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2.32%。在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决议通过宣派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1-0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的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文立,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文立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文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海杰,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方海杰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海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和2013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沟通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公司经综合考虑,拟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的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查阅了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结合所掌握的相关信息,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的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纪要和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和决议

4、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