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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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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的公告

2021-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32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问题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上述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