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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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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集团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18,315,6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03,186,7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196,349,188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的2019年度股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金额16,202,785元,截至2020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19,878,393元。集团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170,64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8,308,707,75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服务贯穿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公司既可以为用户提供单一业务的技术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整装、总承包作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区域包括中国近海及亚太、中东、远东、欧洲、美洲和非洲等地区和国家。

(二)报告期内油田服务行业的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严重打击了全球原油的需求,世界各国纷纷采取边境封锁以及出行限制等措施,大幅降低了对燃料的需求。全球原油需求量十年来首度减少,全年的需求量为92.91百万桶/日,与2019年相比下降7.68%。据行业信息机构Spears & Associates的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油田服务和装备市场规模为1,921亿美元,与2019年相比降低29%。部分国际石油公司倒闭,国际油气巨头受限于全球气候政策影响开始布局绿色能源产业,将数字化作为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国内油气行业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实施“七年行动计划”,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油气勘探开发不断取得新突破,原油产量实现逆势增长,为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最具规模的油田服务供应商之一,拥有完整的服务链条和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业务覆盖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全过程,是全球油田服务行业屈指可数的有能力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供应商之一,既可以为客户提供单一业务的作业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勘探开发、油田生产服务。公司坚定执行“技术发展、国际化发展”两大战略,装备和技术实力持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见本节控股股东情况相关内容。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付息日为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时、全额完成本年度公司债券付息工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信用等级均为AAA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以及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而进行的主体评级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59.2百万元,同比减幅7.0%。净利润为人民币2,718.3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90.3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7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0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75,942.3百万元,较年初基本持平。总负债为人民币37,253.5百万元,较年初减少4.9%。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8,688.8百万元,较年初增加4.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将减免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处理,并将该选择一致应用于同类租赁合同。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 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该规定的实施未对本集团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0年度,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1-00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19,878,393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71,5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1,170,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人)。会议由董事长齐美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赵璧先生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吴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含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资产减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18,315,6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03,186,7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196,349,188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的2019年度股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金额16,202,785元,截至2020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19,878,393元。集团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170,64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8,308,707,75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 H股增发权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回购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10%的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A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股东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10%的H股股份。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管理层绩效考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公司执行董事齐美胜先生、赵顺强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中先生的任期将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满六年,任期结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赵丽娟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提名,赵丽娟女士将接任方中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赵丽娟女士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二)项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年出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中华海联会理事、广东省妇联执委,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司库。赵女士于2001至2006年期间任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会会长, 2013年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 2017年1月起任香港政府之妇女事务委员会成员,2009至2018年亦曾分别担任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询委员会成员。

赵女士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至2019年期间于香港上市公司之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副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年至2005年任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天地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00)的营运总裁,2000年之前曾任香港加德士有限公司的大中华高级项目经理。赵女士分别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汇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及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8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也担任深圳A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起担任南洋商业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女士于2013年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于2014年获颁“杰出专业女性”大奖,并荣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于2017年获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袖”奖。赵女士于2017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于2018年获颁新界太平绅士。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1-00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河北燕郊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公告、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及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未发现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于公司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减值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审议通过载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二)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授信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2)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92亿元;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6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肆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其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捌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董事会同意后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不含第三方公司)范围内,将担保金额用于除上述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担保、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等。

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公司将按照实际提供担保时的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确定其适用的担保类型及额度,如期间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对新增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如获股东大会审批)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72.7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86.9亿元)的50%;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担保协议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

3、第三方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公司对本公告附件中非全资子公司PT. COSL INDO、PT. COSL DRILLING INDO、COSL DRILLING SAUDI LTD、PT. SAMUDRA TIMUR SANTOSA 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对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34.7亿元(主要用于美元债券、中期票据、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等)、为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担保总额共计约为人民币340.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8.1%;对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81.7亿元、为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64亿元,担保余额共计约为人民币283.3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3.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从2013年开始成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依据财政部、国资委要求,本公司应当更换2021年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进行了事前沟通,均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安永华明”)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20年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为安秀艳女士。安秀艳女士自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安秀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安秀艳女士和贺鑫女士。贺鑫女士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贺鑫女士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期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明益先生。张明益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安永华北地区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央企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宁宁女士。张宁宁女士自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宁宁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工程建造、房地产、工业制造、生物医药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集团审计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1,1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9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200万元,较2020年下降22.5%,为竞标结果造成。上述具体金额最终依服务情况而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其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德勤华永为本公司国内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德勤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足够的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相关企业申请、国资委核准,可适当延长审计年限,但连续审计年限应不超过8年。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从2013年开始成为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依据财政部、国资委上述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应当更换2021年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境内和境外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议案,同意选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本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1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同意,公司将在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球爆发对原油需求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全年低位振荡,国际油田服务市场回暖缓慢,公司大型装备的使用率和作业价格尚未恢复到正常水平,部分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2020年年末针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预测钻井平台未来现金流量时,主要根据对于未来市场趋势的估计综合确定平台利用率、日费率、预计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相关数据。折现率采用公司长期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相关资产经纪商出具的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60,403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60,403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