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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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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1-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翔宇医疗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翔宇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海富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2、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针对这些交易账号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3、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230,场内简称:周期债,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周期债

基金主代码:51123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1年3月29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6日分别发布了《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并于2019年9月17日和2021年3月17日发布了两次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至此,本基金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6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ft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