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接148版)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0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培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以“巩固保安提质创效成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年度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工作,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55亿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26亿元,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2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6.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4亿元,每股收益0.327元。2020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284.67亿元,负债总额207.65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72.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69.48亿元。
2021年,预计公司商品煤产量1,640万吨,发电量103亿千瓦时,利润总额保持增长,资产负债率继续稳步下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151,587,898.57元(人民币,下同),扣除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5,158,789.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477,326.64元,及出售中煤新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2,913,049.19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1,810,836元,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6,008,648.54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0,668,963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185,339,685.5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81,354.9万元,实际发生67,328.32万元,比计划减少14,026.58万元。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21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82,31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贾晓晖、黄书铭、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374,676.01万元,实际发生244,339.97万元,比计划减少130,336.04万元。2020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贷款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实际发生71,793万元;2020年度存款日均余额54,740.97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21年全年将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总额为321,143.85万元,其中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不超过80,000万元,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49,024.4万元,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50,119.45万元,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142,000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16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115万元,内控审计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议案。2021年,公司拟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105亿元资金,其中公司本部74亿元、中煤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12亿元、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9亿元、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10亿元,该融资额度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20年末公司及所属企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2020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72.72万元,共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2,201.78万元,共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09.07万元。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使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相应增加28,829.06万元,核销资产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中煤集团将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的《关于避免与新集能源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对《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1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3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
修改后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0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淮南市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安山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议案。2021年,公司拟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105亿元资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0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伯达、贾晓晖、黄书铭、王雪萍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1,354.9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7,328.32万元,比计划减少14,026.58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影响楚源工贸正常复工,减少后勤服务费用支出及公司向楚源工贸提供供料、供电、供气等交易比预计额度减少。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公司继续与楚源工贸发生后勤服务、班中餐、工矿产品购销、供料供电供气、资产租赁和园林工程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82,318.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楚源工贸是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持股53.56%的控股公司, 公司股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楚源工贸股东。楚源工贸成立于2007年3月15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新集镇,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土建工程、矿建工程、路桥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特种设备),物业管理、百货销售,劳务输出,房屋及设备租赁等。
(二)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杨伯达、贾晓晖、黄书铭、王雪萍担任楚源工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 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所属刘庄矿业、阜阳矿业、利辛电厂提供后勤、资产租赁、班中餐、园林工程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拟分别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和园林服务、工矿产品购销、委托加工、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服务,同时,公司向楚源工贸提供供料、供电、供汽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1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覃继伟,1995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熊赓,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5万元。审计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几年业务规模扩大,审计成本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职国际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1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出具的《关于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申请延期履行即将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中煤集团承诺事项概述
2016年9月26日,中煤集团出具《关于避免新集能源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对于中煤集团及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与国投新集存在重合的业务,中煤集团将结合企业实际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等,积极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减少双方的业务重合问题。
2、中煤集团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尽力避免发生与所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按照有关法规,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中煤集团过往已做出的公开承诺前提下,对于中煤集团受托管理的国投公司无偿划入平台公司的煤炭资产,如该等煤炭资产经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后,剩余部分具有经营能力的煤炭企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无偿划入中煤集团且该等煤炭企业届时与国投新集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未经国投新集同意,中煤集团控制的该等煤炭企业(简称“原国投所属企业”)不在安徽省和江西省内销售任何煤炭;如国投新集同意其在该两个区域销售煤炭,则原国投所属企业生产的煤炭优先由国投新集买断后统一对外销售;如国投新集放弃买断,则在经国投新集同意的情况下,原国投所属企业生产的煤炭将销售给国投新集在该等区域内不重叠的客户。
4、中煤集团保证遵守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定及国投新集和中煤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国投新集及中煤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承诺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国投新集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016年10月21日,中煤集团出具《关于避免与新集能源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对承诺时限进一步明确,承诺:“对于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国投新集相重合的煤炭业务,中煤集团将于本次无偿划转相关股权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5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逐步减少双方的业务重合并最终消除。” 中煤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新集能源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将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
二、中煤集团申请延期履行承诺及其原因
(一)中煤集团申请延期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中煤集团申请将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的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二)申请延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依据中煤集团出具的原承诺要求,中煤集团需将所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的主营业务、资产边界等进行调整、重组或整合。但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短期内无法实现。延期履行到期的原承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及主要理由如下:
1、中煤集团参与中央企业涉煤资产整合工作仍在进行,暂不具备实施大规模资产重组的条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推动中央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在国务院国资委部署下,中煤集团从2016年起全力支持配合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一一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的组建与运营工作,通过承接资产划转、接受委托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涉煤产业优化整合、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由于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国务院国资委等上级主管单位暂未有明确部署,目前不具备对中煤集团所属煤炭资产实施大规模重组整合的条件。
2、中煤集团已采取措施避免与公司可能的潜在竞争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中煤集团受托管理或承接了原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无偿划入平台公司的部分煤炭资产,目的在于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去产能的要求,开展相关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本着尊重历史、履行承诺的态度,中煤集团已促使相关尚具有经营能力的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市场进行了回避。
综上所述,中煤集团已遵守承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避免与公司可能的潜在同业竞争,且因国家煤炭去产能政策要求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署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原承诺中的相关事项暂时无法实现,中煤集团申请延期履行原承诺的相关承诺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经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履行到期的原承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1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
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20年末公司及所属企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72.72万元,共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2,201.78万元,共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09.07万元。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使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相应增加28,829.06万元,核销资产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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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72.72万元。其中: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07.48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企业以前年度缴纳的融资租赁保证金收回。
2、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691.30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新集二矿和阜阳矿业公司年末库存煤煤质偏低,导致市场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经测算,新集二矿库存煤成本7,234.1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6,414.53万元,需计提减值准备819.59万元;阜阳矿业库存煤成本10,435.61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9,563.89万元,需计提减值准备871.71万元。合计计提库存煤存货跌价准备1,691.30万元。
3、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988.90万元,主要是对原罗园煤矿、刘庄电厂两项目前期筹备费用2,988.89万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罗园煤矿筹备期间,围绕矿井建设前期筹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是在初期开发方案的论证、可研报告编制、与供电部门协商供电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期间,累计发生的筹备支出合计1,403.10万元。刘庄电厂项目前期发生差旅费、项目咨询费和评审等费用,累计发生筹备费用1,585.79万元。
鉴于上述两项目短期内不进行建设和投入,相关费用已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对合计2,988.89万元筹建费用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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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共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2,201.78。其中:
1、经减值测试,2020年末拟对计提的刘庄置业的坏账准备31,963.31万元进行全额转回。
截至2019年末,公司账面应收安徽刘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刘庄置业”)款项余额31,963.31万元,2020年累计收回欠款10,270.00万元,2020年末账面余额 21,701.31万元。公司与刘庄置业应收款项产生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1月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9-039)。
根据清欠人员现场走访查看了解,公司保全的刘庄置业名下在售的佳源·巴黎都市房产,所处地段佳,销售情况较好,已售房屋入住率较高,预计到2021年能够全部售完,商铺在2022年能够全部售完。经测算即使商铺仅销售70%,预计的回款额也能达到2.38亿元,仍能覆盖应收刘庄置业款项账面余额。
由于公司积极组织清收,通过保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建立售房公管账户等措施,债权清收取得成效,2020年累计收回欠款10,270.00万元。结合2020年实际回款情况和预计保全房产的销售情况,公司初步认为刘庄置业的偿债能力已经恢复,且公司已与刘庄置业建立共管账户,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为体现公司真实资产质量,2020年末转回已计提的刘庄置业坏账准备余额31,963.31万元。
2、2020年收回上海虹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欠款219.34万元和江阴市瑞丰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欠款19.13万元。本期合计转回238.47万元。
三、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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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共核销坏账准备709.07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企业部分长期应收款项,通过法律诉讼已无法收回,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核销。
四、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入当期损益,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使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相应增加28,829.0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均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五、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资产的实际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