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33 公司简称:浙数文化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1,923,95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36,193,430股,即1,265,730,5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258,441.84元(含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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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与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786.87亿元,同比增长20.71%;中国游戏用户规模达到6.65亿人,同比增长3.7%。《报告》显示,在2020年度市场营销总额中,贡献率最大的依然是中国自主研发游戏,其国内市场实际营销收入达2,401.92亿元,比上年增加506.78亿元,同比增长26.74%,占国内市场营销总额八成以上;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154.50亿美元,同比增长33.25%。今年还有相当数量的国产游戏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下载榜或畅销榜进入头部。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子竞技游戏市场营收从2019年的947.27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365.57亿元,同比增长44.16%,已连续6年保持扩张;电子竞技用户规模达到4.88亿人,同比增长9.65%。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娱乐产业核心板块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边锋网络”)继续深耕互联网休闲类游戏领域,同时积极开拓海外游戏新赛道,大力探索多元发展新路径,实现营收同比增长20.02%。此外,公司还依托多年来在电竞行业的资源和人才积累,积极谋篇布局,通过投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进一步拓展布局公司数字体育产业,积极抢占海南自贸港先机。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提出,“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布局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2020年5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3号文件),指出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融通文化和科技,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达到60万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板块核心项目富春云互联网数据中心(杭州1号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招商已基本完毕。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实现年营收2.02亿元,还通过收购北京金阁楼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跨出全国性布局的第一步。同时,公司深度参与了“城市大脑”、“数字浙江”等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务建设,并参与出资设立了温州城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义乌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积极探索 “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此外,公司积极探索文化融合数字化业务,完成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一期)红色基因库的试点建设,并着力推进浙江省文化云服务平台“窗口”APP建设。公司还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重整艺术品业务板块所属公司股权架构,筹划组建了浙报艺术产业集团,探索“互联网+艺术”的新商业模式。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要以先进技术引领驱动融合发展,用好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加强新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布局融媒体云平台建设,全力开发和完善 “天枢”、“天目云”等多个融媒体技术平台,并披露了拟分拆二级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至科创板上市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高效推进公司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进程,启动股权激励完善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使浙数文化成为全国第三家、浙江省第一家成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文化上市公司。同时,公司继续大力布局数字娱乐、大数据、数字体育、融媒体等领域,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3个,投资金额共计81,370.91万元,同比增加80.2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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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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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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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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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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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互联网数字文化产业,以数字娱乐、大数据、数字体育、融媒体为重要抓手,提升核心竞争力,驱动产业数字化,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构建互联网数字文化生态圈。
(1)数字娱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娱乐核心板块边锋网络坚持按照“移动化、全国化、社交化”的发展理念推进各方面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和监管政策双重影响,全力拼搏,深耕互联网休闲类游戏领域,报告期内,实现营收282,458.15万元,同比增长20.02%。同时,边锋网络大力探索数字娱乐产业多元发展新路径,积极开拓海外游戏新赛道,其中自研游戏《Idle Arks》于2020年7月上线并获得GooglePlay全球推荐,成为2020年Idle赛道头部产品。此外,边锋网络还进一步明确集团化管理战略方向,完成了组织架构的优化升级。
报告期内,边锋网络入选“2020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前百家”榜单,位列67名;在权威移动应用和数据分析平台App Annie发布的“中国厂商2021年出海下载飞跃榜”上,荣登榜首;自研游戏《侠客风云传online》获得游戏行业媒体“游戏茶馆”授予的最佳出海游戏奖。
(2)大数据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核心板块富春云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运营管理,着力做好工程建设收尾和客户定制交付工作,以出色的运营品质赢得阿里巴巴和网易等互联网公司的高度认可。截至2020年年底,经过4年艰苦创业,富春云杭州1号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招商已基本完毕,报告期内,富春云实现了年营收20,173.95万元,利润4,686.40万元。同时,富春云公司还成功拿下新的杭州地区能耗指标,为打造富春云杭州2号数据中心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富春云公司还通过收购北京金阁楼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跨出全国性布局的第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度参与“城市大脑”、“数字浙江”等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务建设。公司和杭州资本等合作投资的杭州城市大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大脑公司”)作为杭州城市大脑建设运营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基于中枢系统的技术积累,积极参与“数字治疫”,开发建设了杭州市疫情防控数字驾驶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统),用健康码和境内外入杭人员管控信息等为防疫工作提供精准化、数字化辅助决策;而“亲清在线”数字平台网站和数字驾驶舱建设等系列产品,已经成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载体。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考察时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公司数十位小伙伴在现场聆听了总书记的深切嘱托,这也更坚定了浙数文化全力探索数字赋能城市治理的信心和决心。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走出去”,出资设立了温州城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义乌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大力探索 “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城市大脑公司开发的“数字驾驶舱”项目入选2020年浙江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荣获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五新”优秀案例;“城市大脑工作室”荣获“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称号。
(3)数字体育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在数字体育领域创新突破,通过投资罗顿发展,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获得先机。2020年11月初,公司参与罗顿发展新一届董事会改组及运营班子组建,加快整合相关产业资源,积极助力罗顿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体育产业平台。2020年 8月1日,公司参与编制的国家电竞行业首个授权类团体标准《电竞赛事通用授权规范》正式发布,进一步强化了自身在电竞产业中的行业地位。
(4)融媒体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以科技与内容为抓手,组织推动浙报融媒体科技着力开发和完善 “天目云”、“天枢”等多个技术平台,打通融媒体内容生产、风控、分发和精细化运营等各个环节,并基于融媒体生态的全链路赋能,推动传统媒体、县域融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流量、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2020年,浙报融媒体科技通过开发核心产品“天目云”(泛媒体智能传播服务平台),为县域融媒体中心及泛媒体领域的建设提供宣传文化生产、消费、服务和综合治理等环节的数字化产品服务。报告期内,天目云平台在为浙江省内的丽水报业集团、仙居广电集团、中国美院、宁波海港集团等媒体机构、学校、政企单位提供产品服务的同时,还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支撑建设贵州44家区县融媒体,天目云总用户数达105家。
同时,浙报融媒体科技通过核心产品“天枢”(融媒体智能分发平台)建设集内容聚合、生产、分发为一体的融媒体素材库和数据库,助力浙江省委网信办落地了全国首个“正能量稿池”项目一一新莓汇。报告期内,天枢平台通过正能量稿池项目建设、同业媒体内容引入、地方媒体内容引入、高校传播者计划、红人扶持计划等,共引入用户1853家,初步形成可用内容库建设。
2020年12月,公司高效推进分拆二级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至科创板上市的事项,对外披露了相关预案。
(5)文化产业服务及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浙江美术传媒拍卖有限公司在强化核心业务拓展,艺术品拍卖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快传统拍卖业务的互联网转型,推动艺术社交电商平台“艺术融媒体”APP上线。同时,完成陈振濂《书法课》教材的编写工作,并促成全国“蒲公英计划”项目总部落户杭州市拱墅区墅园。此外,公司还整合资源,推动重整艺术品业务板块所属公司股权架构,组建浙报艺术产业集团,为进一步探索“互联网+艺术”的新商业模式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动战旗网络公司业务转型,探索文化融合数字化业务,承接并圆满完成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一期)红色基因库的试点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产业的文化数字化应用创新,推进浙江省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字文化终端用户产品“窗口”App。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上海起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起于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项目的退出工作,旗下文化产业投资平台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累计分红1.54亿元。同时,公司投资了罗顿发展、世纪华通等企业,并持续关注数字娱乐、大数据、电子竞技、云计算、融媒体等方面的优质标的。
(6)浙数文化产业园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重重不利影响,高效推进浙数文化产业园各项前期报批报建、招投标等工作,成为杭州市拱墅区第一批开工的重大项目,于2020年3月20日顺利开工奠基。同时,公司积极抢抓项目进度,全面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报告期内完成了地下室土方开挖及底板浇筑,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实现产业集聚效应奠定基础。
(7)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于2020年4月公告启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9月获得主管部门同意批复,于10月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审批、期权授予和登记等工作,成为全国第三家、浙江省第一家成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文化上市公司。本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应对激烈的市场化竞争需求,同时也将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的要求,为全省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探索路径,提供有益经验。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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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等15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0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3,636,36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1,949,999,98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535,377.31元和相关增值税752,12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36,712,489.13元,已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498,713.55元和相关增值税89,922.81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可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935,123,85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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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754.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7,254.23万元,现金管理产品余额26,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杭州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协定存款账户;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协定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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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原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2016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首期增资人民币2.5亿元,增资完成后,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2017年11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5亿元。公司已于2016年、2017年11月、12月、2018年1月、5月、8-12月、2019年10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9.45亿元,后续2.55亿元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陆续出资到位。该次增资后,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9.95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1)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164,789,420.45元投入“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3月25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的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11月15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的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11月15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累计取得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9,405,235.6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2.65亿元。
2020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和赎回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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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3月25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经赎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少量部分机柜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尚需根据客户需求逐步实施,工程验收和结算涉及工作量较大,也需分阶段完成,同时受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二)变更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鉴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中计划建设的云平台系统已不再适应云计算行业当前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布局,2020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在完成募投项目中的房屋建筑物(含土地)及IDC机房建设的基础上拟不再继续建设云平台系统,募集资金总投资由193,512.39万元变更为126,000.00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80,022.2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20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80,263.16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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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4月16日,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80,263.16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期为4年,预计4年内投资金额分别为12,600万元、65,800万元、75,000万元和66,300万元,但公司未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做明确分期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3,024.51万元,投入未达上述预计投资进度主要系:(1)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80,263.1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2016年度公司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进度未达到预期;(3)部分工程款尚未到结算期,暂未支付。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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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09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2020年度遵照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实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为民、傅爱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审核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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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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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实际控制人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浙报集团”)持有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报控股”)100%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浙报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唐中祥,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宣传机关政策,促进机关工作;主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浙报集团举办单位为中共浙江省委,开办资金为97,770.39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现持有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0004700002164。
浙报集团成立于2000年6月,前身是浙江日报社。《浙江日报》是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于1949年5月9日创刊。浙报集团拥有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浙江共产党员、红旗出版社等报刊、出版社26家,发展了浙江新闻客户端、天目新闻客户端、小时新闻客户端等一批新媒体。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钱江晚报传播力位居国内同类媒体前列,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亚洲品牌500强”“世界媒体500强”。浙报集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被授牌国家级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二)控股股东
浙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47.82%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
浙报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唐中祥,主要业务范围为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浙报控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40,7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
浙报控股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现为浙报集团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2002年,浙报集团出资创立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报控股前身),在国内率先尝试以报业集团和强势传媒群体为依托,统筹运营报业经营性资产,确立了报业经营的独立法人地位。2009年,“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报控股成为统筹运营传媒资产、拓展产业空间的全新市场主体。
(三)其他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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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报集团、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交易,以及公司与浙报集团之间发生的房屋租赁等交易。
本次涉及的与关联人浙报集团、浙报控股及子公司发生的技术服务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将与关联方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其次,为合理利用关联人浙报集团的办公场地资源,充分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向浙报集团租赁办公场地,形成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浙报集团等关联方之间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1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66,443,858.47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并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1,923,95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36,193,430股,即以1,265,730,523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258,441.84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1,588,034.19元比例为19.79%。
2.截至2019年1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193,430股,其中2019年度回购公司股份8,328,874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36,193,43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下转53版)

